民法典对于婚内出轨篇1
做了十多年婚姻咨询,大部分婚姻问题都和婚内出轨有关,有些是肉体出轨,有些是精神出轨,有些则是肉体和精神都出轨。
前来求助的来访者,大部分是女性,也有少部分是男性。相对于男性,女性显然处于更大的悲痛之中无法自拔。
直观地来看,在婚内出轨这件事上,女人付出更多,受到的伤害也很大,所以,一般认为,女人的损失更大。
然而,事实上是这样吗?
1
老公出轨,妻子的损失都是可预见的!
小棠和老公一起白手起家,18年前嫁给他的时候,没有彩礼、没有房、没有车,甚至连个像样的婚礼都没有,所有的家人都反对这门婚事。
虽然没有亲朋好友的祝福,小棠还是义无反顾地嫁给了老公。老公也没有辜负她的坚持和选择,短短10年时间,就从一个小职员到开始创业,再到公司走上正轨。现在公司的业务已经遍布全国大部分城市,拥有上亿的资产。
她心里很安慰,更加确信自己当初的选择,亲戚朋友也一改当初的态度,和他们家十分亲近,两个孩子都上中学了。
她以为她是幸福的`,她以为这种幸福就是她的人生,老公负责赚钱养家,她负责照顾好孩子和家,让老公没有后顾之忧。
美好的生活,还是没有持续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时候,老公出轨了,出轨的女人是老公公司的一个客户。
这个女人自己离婚了,带着一个女儿,经营着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和小棠老公已经秘密交往了有3年多了,她的目的也很明确,并不想和小棠老公结婚,只是觉得小棠老公很优秀,想要和他一起生个孩子。她也不需要小棠老公承担抚养责任,她自己完全有能力抚养这个孩子。
这层窗户纸没有被捅破之前,大家都相安无事,但纸始终包不住火,小棠偶然一次从老公的手机里发现了和这个女人的聊天记录,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就找老公对质。
逼问之下,老公承认了。对小棠来说,犹如晴天霹雳!自己含辛茹苦这么多年,为老公付出了那么多,为这个家任劳任怨,而老公竟然对不起自己,瞒着自己在外面玩婚外情,自己实在是心有不甘!
很多女人都会遇到像小棠这样的情况,自己一门心思地为家、为老公付出,帮助老公在事业上去获得成功,到最后,老公婚内出轨别的女人,甚至有些女人的老公,事业上没什么起色,也婚内出轨。
遭遇丈夫婚内出轨,女人们丧失的是一个完整的家,是对婚姻和男人的信任,是孩子未来的人生,是一半的财产……
女人的这些丧失,让女人们痛苦、彷徨、纠结,但女人的这些丧失都是现在可预见的。既然可预见,就可以做到及时止损。挽回修复也好,果断离婚也好,只要能理清思路,总能有一个及时止损的方式来解决。
但面对妻子出轨的男人,却完全不一样。
2
老婆出轨,丈夫有不可预见的灾难性损失!
程武,47岁,是一家小型公司的老板,最近几年公司业务是风生水起,在外人眼里,事业有成、夫妻和睦、儿女双全,可以说是“人生如此,夫复何求啊!”
他现在目标也很明确,努力把公司业务再拓展一点,等两个孩子大了,交给他们来打理,自己就可以光荣退休了,好好和老婆一起享受美好时光。
一切的美好,还是被无情地撕裂了。老婆向他提出了离婚,并且要求他支付5000万的抚养费,不然就带着两个孩子跳楼。并且让他住到另一套房子里去,甚至连家里的门锁都换了。
他不明就里,不知道发生什么了,老婆为什么要和他离婚?难道是老婆出轨了?开始他老婆死活不承认出轨,只是说不想和他过了,说自己这么多年忍受够了被他冷落的滋味。
多次交涉下来,她还是承认自己喜欢上别的男人了,具体是谁,却半个字都不肯吐露。程武觉得既然她爱上别人了,那就放她走吧,毕竟没有哪个男人能容忍老婆给自己戴绿帽子!他也不想追究这个男人是谁!夫妻这么多年,5000万可以给她,但是他要求两个孩子给自己留下。
钱到手后,这个女人并没有打算真的把孩子交给程武,她告诉程武,两个孩子都不是他亲生的。
“这怎么可能!”程武怎么也不会相信两个孩子不是他亲生的,这么多年他倾心教育两个孩子,给他们寄予厚望。
虽然他心里并不相信那个女人说的话,但还是偷偷做了亲子鉴定。
结果出来了,两个孩子真的和他没有血缘关系。对于一个中年男人来说,还有什么比得知自己养了十几年的一双儿女竟然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打击更大的嘛!
他精神恍惚,无法相信这样的结果!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就这样完了!什么事业、什么成就,都好想完全失去了意义!
遭遇老婆婚内出轨,男人丧失的,可能不仅仅是完整的家、钱财、爱情和亲情,更有可能是全部的人生意义!
老婆出轨对男人来说,其他都还能接受,最不能让男人接受的、最大的损失可能就是自己辛辛苦苦养育了多年的孩子竟然不是自己的!这样损失和打击,对男人来说,几乎是致命的!
同样是遭遇婚内出轨,真相比现实要更加残酷,男人遭受的损失要比女人更大,伤害更深!这就决定了遭遇婚内出轨,男人和女人的处理方式会截然不同。
遭遇婚内出轨,大多数女人更倾向于挽回,因为只要挽回成功,她们的损失就可以失而复得,可以最小化;而大多数男人则会坚定地选择离婚,因为不离婚,他们到十几年后失去的可能是自己的整个人生,甚至于他们可能终生都被蒙在鼓里,将“万里江山”托付他人了。
民法典对于婚内出轨篇2
一、出轨,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
二、出轨行为严格说还不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四种可请求赔偿的过错行为: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虽然明显存在对无过错方的不公平,但如果用第四十六来维权(请求赔偿)法律支持度还不够硬实。
三、虽然出轨没有列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可请求赔偿的过错范围,但出轨有外遇是违法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或不忠行为,违法与不忠即属于过错(法理转换关系)。
四、关于夫妻不忠行为,通常说就是“婚外情”或“出轨”,我国法律上主要规定了三种夫妻不忠行为,即:通奸、同居、重婚。
1、通奸 :指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关于通奸的法律后果 :我国现行《民法典》在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列举的需要承担过错赔偿责任的过错行为中,并未将通奸列入,也就是无过错方针对通奸行为一方提起的损害赔偿主张,严格说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作考虑,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即让与他人通奸一方适当少分财产。
2、同居 : 最高法司法解释将此定义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同居的法律后果 : 这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过错行为,行为人为过错方,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理论上说,除了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外,还存在以其个人财产作出赔偿的可能性。
3、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且周围的人也认为其为夫妻,则构成重婚罪;此外,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为上述行为的,同样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法律后果 :构成重婚罪,除需要依据刑法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外,在民事上,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仍可主张损害赔偿。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新《民法典》出轨怎么处理?一般的额因为出轨的一方在婚姻关系里面不忠诚,所以也就是说它在婚姻状态下出现过错,这时候在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分配方面是可以少分或者是不分的情况都是有可能的,所以大家一定要知道在婚姻关系的维系上是很重要的,一定要忠诚的对待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