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礼乐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祖先进入文明社会的独特创造,到西周鼎盛时已有极其繁多的仪节格式,《礼记·礼器》有“经礼三百,曲礼三千”之说。这些仪节格式的基本特征就是恭敬。《左传·僖公十一年》上说:“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孔子集语·劝学》引《尚书大传略》说:“子曰:……不敬无礼,无礼不立”。《管子·五辅》上说:“夫人必知礼,然后恭敬,恭敬然后尊让,尊让然后少长贵贱不相逾越。”可见,恭敬作为礼的基本特征,是先秦儒家乃至以外的其它学派都公认的,楚简也不例外。《五行》上有“安而敬之,礼也”,“行而敬之,礼也”,“恭而博交,礼也,”;《性自命出》中有“宾客之礼必有夫斋斋之容,祭祀之礼必有夫斋斋之敬,居丧之礼必有夫恋恋之哀”;《语丛一》上有“礼生于庄”。以上这些都清楚地表明了礼的恭敬、庄敬的特征。
2、至于“乐”,其基本特征是“和”。“和”本来是指音素上的和谐关系。《老子·第二章》:“音声相和”。《荀子·乐论》《礼记·乐记》:“乐也者,和之不可变老也。”“乐者,审一以定和也。”“乐者敦和”“乐者,天地之和。”这表明,和就是乐的基本特征。这说明,音乐上的“和”逐渐演变出与“礼”相配合,起辅助作用的、用以和谐各种礼义关系的一个概念。如《尚书·虞典》有“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指人与神灵的沟通、和谐。《国语·周语下》有“乐从和,和从平。声以和乐,律以平声。”“于是乎气无滞阴,亦无散阳,阴阳序次,风雨时至,嘉生繁祉,人民和利,物备而和成,上下不罢。”——这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礼记·乐记》上有“是故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数,制之礼义,合生气之和,道五常之行,使之阳而不散,阴而不密,刚气不怒,柔气不慑,四畅交于中,而发作于外,皆安其位而不相夺也。然后立之学等,广其节奏,省其文采,以绳德厚,律小大之称,比终始之序,以象事行,使亲疏贵贱长幼男女之理,皆形见于乐。故曰‘乐观(即观乐之精义——作者注)其深矣。’”——这是人际关系的和谐。楚简中也有类似的话,如《五行》有“和则乐”,“和则同,同则善”。《尊德义》有“治乐和哀,民不可惑也。反之此,往矣。”由这里可以看出,和谐乃同,同则一致。因音乐可以和谐感情,使人际关系融洽,使人在行为上向善。甚至对于人感情中的哀悲之情,也可以通过音乐得以渲泄,使不良情绪趋于平和,不会使人心惑智乱,作出有违礼义的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