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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如何防范求职陷阱 如何在求职中防范求职陷阱

时间:2023-02-07

  求职者如何防范求职陷阱篇1

求职陷阱

像智联招聘、51job、中华英才网等网站运作时间较长,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较好,可信度相对较高,他们对于网上求职风险的防控措施也较为完善。网上招聘骗局的形式多为出售个人资料牟利、骗钱、骗取智力成果、过期信息耽误事。对附加收费、免薪试用等招聘信息必须提高警惕,按规定,“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是不能收取的。同时,填写个人资料时,最好不要留下自己的详细住址和手机号码,一般留下电子信箱联系即可,尽可能作一些必要的保留。

网络招聘求职如何防骗其次,对于网上招聘信息要仔细甄别。网络上的招聘信息,特别是一些来历不明的小网站、人员情况复杂的各种论坛上的信息,不要盲目轻信,要抱着谨慎态度,对自己感兴趣的信息多审视几遍,细心查找其中是否存有漏洞。必要情况下,可以想办法试探真伪,比如避开招聘信息中预留的联系方式,而是通过查询招聘单位的其他电话进行核实。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招聘单位培训本单位职工,也不准收取培训费。求职者遇此类情况,要坚决拒交,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网络招聘求职如何防骗再次,实地应聘过程中要善于分析、随机应变。一些犯罪嫌疑人尽管精心设置骗局,但只要求职者提高警惕,善于从蛛丝马迹中捕捉可疑情况,往往能够及时收住脚,免遭进一步侵害。对于招聘者,可以要求其出示身份证明,或者通过细致交谈,从细节处辨明真伪;当招聘者选择的面试地点及环境与求职者的预料有出入时,求职者可予以询问,或要求在正规办公地点面试。正常招聘一般不应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一旦出现此类情况,求职者应予警惕,即便迫不得已交了钱,也别忘了要求其出具收据或发票等。

鉴于网上求职陷阱较多,求职者一方面要增强防范意识,另一方面,万一不慎落入陷阱,也要尽快向执法部门求助,积极配合其妥善处置,尽可能挽回损失。与此同时,有关部门也要努力加大对网上虚假招聘信息的查处力度,加大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网络环境的清洁和广大求职者的切身利益。

网络招聘求职如何防骗?引导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及时识破骗局、避开 "雷区",是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的需要。然而,就目前来看,各地对于学生的求职防骗教育尚属一个薄弱环节,一些学生的防骗反欺能力不强,警惕性不高,求职时上当受骗现象屡有发生。

求职者上网浏览信息时,最好选择发布时间是近期的,以保证信息的新鲜程度和可信度。如果看中了“时间久远”的一个职位,要先打电话询问企业是不是已经招满。同时还可以在投简历前,通过自己应聘单位所在城市的熟人或者工商部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去打听这家单位的状况、核实单位的真实性。复试时,要通过各种渠道对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以摸清应聘单位的发展前景。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者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明双方谈妥的福利、保险、食宿条件等,这样在产生纠纷时就不会空口无凭了。

我们想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很不容易,而求职陷阱危害到我们的'利益,尤其新入社会的求职者,很容易加入被骗的队伍,希望求职者提高警惕心,避免上当受骗。

  求职者如何防范求职陷阱篇2

大学生求职如何防范求职陷阱

当心“三无”黑职介

市劳动监察总队执法人员发现,目前很多“黑职介”对求职者收取所谓“上岗费”,金额在300元至4000元不等,远远超出了物价部门所规定的中介费限额,而市物价部门关于中介费的规定中,根本没有“上岗费”一说。

劳动监察部门提醒徘徊在这些“黑职介”周围的打工者,通过职介机构求职时,一定要看清楚职介机构是否有劳动部门核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尤其要注意经营证照的营业范围中包不包含职业中介业务。与用人单位直接联系时,要看单位是不是给办理相关证件、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能力,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当心“搜刮式试用期”

有一家饭店,一次招聘了80名服务员、洗碗工和收银员,招聘时规定薄薪试用3个月,期满加薪。然而不到3个月,大部分人员就都被解雇了。随后,该饭店故技重演,再次使用“廉价劳动力”,试用期变成了企业对用工人员的“搜刮期”。

而这些企业解雇人的理由大多来自其单方面的苛刻条件,如规定节假日不得休息、不得请假等等,至于劳动保险、医疗保险更无从谈起。

当心口头协议兑现难

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到的投诉中,对“口头协议”的投诉占大多数,它让求职者有苦难言。在最初求职时,有些求职者认为,反正试用期不过两三个月,口头协议就行了。但那些存心欺骗求职者的老板则利用这两三个月的试用期来让求职者“廉价劳动”,随后便以试用期表现不好等借口把求职者炒掉。至于这段时间的工资,由于仅仅是口头协议,很容易出现纠纷,给多少工资似乎全靠老板的“施舍”。为此,劳动部门提醒劳动者,只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能有法可依。

大胆投诉不必有顾虑

据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介绍,近年来,在受理的举报投诉中,60%的人不敢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他们主要是怕用人单位打击报复。实际上,这种顾虑是没有必要的,对于劳动违法行为的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都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有权进行投诉和举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监察员有义务保护举报人,为举报人保密。

如果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被骗,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拨打12333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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