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工作行为规范制度1
1、辩论赛、演讲比赛、书法比赛等多项与规范语言文字有关的活动。课外训练有计划有要求有资料,学生覆盖面80%以上。
2、校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二简化、繁体字)。
3、专兼职教师及外聘教师上岗前,务必向教导处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证,未达标者,一律不能上岗,未达标的教师员工要分期参加市语委组织的普通话培训、测试。
4、学校聘用新教师要审核普通话测试水平,语文教师普通话务必到达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务必到达二级乙等,如未达标,不予聘用。
5、教职员在教学、群众活动中使用规范的普通话。教师务必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到达相应的等级要求,即语文教师、英语教师到达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他教师到达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6、资料管理:
7、说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8、学生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9、普通话制度
10、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增强师生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意识。
11、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12、学生务必按照学校制定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群众活动中使用普通话。
13、学校主管行政领导和推普领导小组对校园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并拟成检查报告提交校长办公室。
14、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全校就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的工作定位和发展目标逐渐构成以下共识:学校由一名校级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定期主持召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解决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问题,创新工作机制,营造规范、和谐、礼貌、健康的语言文字校园环境。
15、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16、 五、学习宣传工作
17、材料进行一次严格检查,包括签名、批注和手写体,均应使用规范汉字。
18、法规建设:
19、 二、规范字使用制度
20、大队部和各年级组认真动员和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用心为我市精神礼貌建设服务。
语言文字工作行为规范制度2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1
2、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等,明确工作职责制。
3、加强普通话达标后的测后管理,引导和鼓励教师自觉地把普通话作为自己的职业语言,加强教师的常规培训,不断提高普通话和规范用字水平。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不使用二简字、繁体字)
5、学校领导每学期要召开1-2次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普通话推广和规范用字工作,将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工作资料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中。
6、
7、教学活动:
8、学校将大力表彰在“推普周”活动中做出成绩的教师和学生。透过“推普周”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动我校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的工作。
9、用心开展校园演讲、朗诵和书法等各种竞赛、讲座活动,营造浓郁的推普校园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