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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融资新的十大特点(国际融资的含义和特点是什么)

时间:2024-07-04

跨国公司国际融资的方式有哪些及其特点,试举例说明

 一、国际融资方式 中小企业,资金,融资为支持我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中小企业可一次性从商务部、财政中小企业融资征信系统今灶肢芦增家金融机构交行梯级贷款资金帮小,互联网正在改变商业规则,聪明老板使用慧聪买卖通。慧聪网中国领先的行业门户,提供中芯国际融资京东方行业资讯、中芯国际融资京东方交易市场、电子商务、企业信息服务等,国际结算融资业务慧聪网时信息来源中国银行总网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包括我行信贷部门或统一授信评审机构为单一客户核定的开证额度、信托收据,中小企业融资的国际比较与借鉴慧聪网时分信息。

二、国际融资案例 定义国际融资是指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运用各种金融手段,通过各种相应的金融机构而进行的资金融通。随着国际资本隐带的流动速度的加快,对资金需求的增加,国际融资越来越成为一国融资的重要手段之一。方式和特点根据国际融资关系中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层次来分类,有存在双重债权债务关系的间接融资,还有只含单一债权债务关系的直接融资。(一)直接融资1.国际债券融资国际债券即发行国外债券,是指一国 *** 及其所属机构、企业、私人公司、银行或国际金融机构等在国际债券市场上以外国饥伍货币面值发行的债券。国际债券主要分为欧洲债券和外国债券两。

三、跨国公司国际融资的方式有哪些及其特点试举例说明 国际融资是指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运用各种金融手段,通过各种相应的金融机构而进行的资金融通。一、国际融资的主要方式及其特点根据国际融资关系中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可以说,真正意义上的大规模国际融资开始于二战以后,随着战后各国经济的恢复和增长,国际经贸往来迅速发展,国际资金融通规模也随之日益扩大。在日趋全球一体化的现代,,国际融资已成为一国融资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主要的融资方式包括国际债券融资,国际股票融资,海外投资基金融资,外国 *** 。

融资的特点

(1)项目导向

主要是依赖于项目的现金流量和资产而不是依赖于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是项目融资的之一个特点。项目融资,顾名思义,就是以项目为主体安排的融资,贷款者在项目融资中的注意力主要放在项目的贷款期间能够产生多少现金流量用于贷款,贷款的数量、融资成本的高低以及融资结构的设计都是与项目的预期现金流量和资产价值直接联系在一起的。

由于项目导向,有些对于投资者很难借到的资金则可以利用项目来安排,有些投资者很难得到的担保条件则可以通过组织项目融资来实现。进一步,由于项目导向,项目融资的贷款期限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需要和项目的经济生命周期阿里安排设计,可以做到比一般商业贷款期限长,近几年的实例表明,有的项目贷款期限可以长达20年之久。

(2)有限追索

有限追索是项目融资的第二个特点。追索是指在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债务时贷款人要求以抵押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偿还债务的权力。在某种意义上,贷款人对项目借款人的追索形式和程度是区分融资是属于项目融资还是属于传统形式融资的重要标志。对于后蚂宏者,贷款人为项目借款人提供的是完全追索形式的贷款,即贷款人更主要依赖的是自身的资信情况,而不是项目本身;而前者,作为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贷款人可以在贷款的某个特定阶段(例如项目的建设期和试生产期)对项目借款人实行追索,或者在一个规定的范围内(这种范围包括金额和形式的限制)对项目借款人实行追索,除此之外,无论项目出现任何问题,贷款人均不能追索到项目借款人除该项目资产、现金流量以及所承担的义务之外的任何形式的财产。

有限追索的极端是“无追索”,即融资百分之百地依赖于项目的经济强度,在融资的任何阶段,贷款人均不能追索到项目借款人除项目之外的资产。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是很难获得这样的融资结构的。

(3)风险分担

为了实现项目融资的有限追索,对于与项目有关的各种风险要素,需要以某种形式在项目投资者(借款人)、与项目开发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其他参与者和贷款人之间进行分担。一个成功的项目融资应该是在项目中没有任何一方单独承担起全部项目债务的风险昌樱责任,这一点构成了项目融资的第三个特点。在组织项目融资的过程中,项目借款人应该学会如何去识别和分析项目的各种风险因素,确定自己、贷款人以及其他参与者所能承受风险的更大能力及可能性,充分利用与项目有关的一切可以利用的优势,最后设计出对投资者具有更低追索的融资结构。

一般来说,风险分担是通过出闷迅册具各种保证书或做出承诺来实现的。保证书是项目融资的生命线,因为项目公司的负债率都很高,保证书可以报财务风险转移到一个或多个对项目有兴趣但又不想直接参与经营或直接提供资金的第三方。

保证人主要有两大类:业主保证人和第三方保证人。当项目公司是某个公司的子公司时,项目公司的母公司是项目建成后的业主,贷款方一般都要求母公司提供保证书。当项目公司无母公司,或母公司及发起方其他成员不想充当保证人,可以请他们以外的第三方充当保证人。可以充当保证人的主要有五类人:材料或设备供应商、销售商、项目建成后的产品或服务的用户、承包商和对项目感兴趣的 *** 机构。

国际项目融资的国际项目融资的特点

⑴以项目为导向,依赖于项目的现金流量和资产,

而非项目投资人本身的资产和实力。

⑵风险分担。

⑶追索权受到限制。

⑷项目融资结构仿搏禅复杂、金额大、周期长、风险大,所

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是比较多的。

国际项目融资的资金主要有如下来源

(1)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国际项目融资的最主要的资金来源。

(2)非银行备尘金融机构.

(3)国际金融机构。

(4)各国银如 *** 出口信贷机构。

(5)公共机构贷款者。

(6)项目主办人的贷款和预付款。

(7)金融租赁公司。

国际融资法

融资即资金融通,是指在现代信用货币制度下资金的借贷和筹集活动,它包括存放款、商业借贷、金融信托、有价证券的发行与 *** 、外汇交易等等。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解决好资金融通问题,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在商业银行所开展的国际业务中,国际融资业务构成了其中的主要内容;恰恰也是在迅速发展的国际融资领域,产生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的法律问题。

一、 国际融资的发展

可以说,真正意义上的大规模国际融资开始于二战以后,随着战后各国经济的恢复和增长,国际经贸往来迅速发展,国际资金融通规模也随之日益扩大。在日趋全球一体化的现代经济中,各国间资金的流通也更加国际化、自由化。作为不同国籍经济主体之间的融资活动,国际融资有其自身的特点,例如当事人应按照国际融资法、习惯法、国际惯例和惯行做法进行融资活动;国际融资要受到国内配套资金和本国外汇收支的制约等。较常见的国际融资方式有国际商业贷款、国际项目融资、出口信贷、证券发行、国际金融信托、金融期货等。

80年代中后期以来,国际融资更是产生了质的变化,呈现出全新的特点:

首先,随着技术手段的长足发展以及各国纷纷实兄裤行资本自由化,世界各国和地区的金融市场已经结为一体、同步运作。融资活动以电子速度在全球范围内全天候进行。金融市场一体化使得各国在经济上更加相互依赖,一国金融发生变化往往会影响其他国家,甚至波及全球金融市场。

其次,近年来国际金融创新发展极快,新的金融产品日出不穷,全球资本市场金融扩展超越经济增长的趋势日渐明显,结果金融资产总量及其增长率与实际生产总量及其增长率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有相当巨额坦早的资金在金融市场上追逐投机利益,造成金融风险的加大。

第三,国际融资日趋证券化和多样化,传统的银行贷款在国际资本市场筹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下降,以国际股票和债券发行为主的证券化筹资作用不断加强,各种新的融资工具应运而生。

第四,国际融资本质上是资本的无形交易,比实物交易具有更大的风险。最近,随着 *** 技术和金融电子化的发展,这种拟制无形交易的高风险性更是日益凸现。进入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领域动荡不宁,危机发生频率之高、后果之严重,都是前所未有的。92年,英镑受游资冲击后被迫大幅贬值,退出了欧洲汇率机制。94年墨西哥爆发严重的金融危机;97年初,阿尔巴尼亚也陷入了金融危机;97年下半年,东南亚金融危机更是震动世界,随后韩国、日本也被不同程度地卷入了这场危机。除了这些国家、地区性的金融危机以外,商业银行在国际业务中遭遇重大风险的新闻也是接连不断:95年,尼克·里森投机金融衍生交易失败造成英国巴林银行破产;同年,日本大和银行也爆发了类似事件,损失数十亿美元;93年,我国也发生了某银行分支机构被骗开100亿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的恶性事件。

以上说明,当今国际资金融通全球一体、规模巨大、方式多样、风险较高,这就要求各国通过法律对国际融资进行相互协调的、有效充分的监督规制;也要求各商业银行在开展国际融资业务时遵守相关的法律、习惯、惯例和惯行做法,提高法律意识,加强自律管理,以便更安全高效地发挥国际融资的作用。

二、 国际融资法的特点

国际融资法就是调整国际上各经济主体之间的资金融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从内容和性质上看,国际融资法应该属于民商法的一个分支,但它又具有显著不同于传统民商法的特点,因此不少人主张应该把国际融资法看作是一个正在形成和发展中的独立法律部门。必须指出的是,国际融资法之所以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特点,是由其调整对象——国际融资关系的特性所决定的。

一般认为,国际融资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体的广泛性

国际融资法的主体范围非常广泛,国家、国际经济组织、法人、非法人团体以及自然人都可以参与融资活动,成为融资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

(二)调整对象的多样性

融资法的调整对象是由于融资关系主体之间进行资金融通活动而发生的各种关系。由于融资关系的主体非常广泛,融资法的调整对象也就显现出复杂多样的特点。羡信简既有国家与国家之间发生的融资关系,如 *** 贷款;也有国家与国际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融资关系,如世界银行的贷款。既有法人与法人之间发生的融资关系,如国际商业贷款;也有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发生的融资关系,如外汇存放款。国际融资活动可以发生在各种主体之间,也不受国界的限制,因而融资关系是相当多样化的。

此外,随着金融创新的迅猛发展,融资方式也日益多样化,不断推陈出新。每一种新的融资方式的出现,往往就意味着形成了一类新的融资关系,也就相应地需要有一类法律规范来调整。现实中,融资关系日愈复杂多样,新的金融工具不断推出,使现有的融资法律制度经常落后于金融实践的需要。

(三)渊源的复杂性

国际融资法具有复杂的法律渊源,这是国际融资法本身最为显著的一个特点。所谓法律渊源,0一般是指法律规范的存在和表现形式,常见的有制定法、判例法、习惯和法理等等。国际融资法的渊源可以分为法律、习惯、惯例及惯行做法三个层次,包括国际法和国内法两个方面。

1、调整国际融资关系的法律:

目前国际上尚没有专门调整国际融资关系的统一制定法,但是各国关于建立国际金融组织的国际条约和协议中往往含有调整国际融资关系的法律规范,这是国际融资法律的重要构成部分。现代国际金融制度以1944年布雷顿森林会议所建立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为基石,因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是国际金融领域内非常重要的国际条约。另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金融组织与其成员国之间或各国之间签订的正式协议(如各国相互之间签订的借贷协议),也是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在这些正式协议或者国际金融组织的协定(对所有成员国具有约束力)中一般都对融资的基本政策、原则以及融资对象作了规定,对法人或个人之间的国际融资活动具有直接的影响,所以说它们是国际上调整融资关系的法律。

在国内法上,各国制定的含有调整国际融资关系规定的成文法律、法规,如借贷法、证券法、信托法和投资基金法等等,都是国际融资法的国内法渊源。另外,进行融资活动一般也应遵守各国民商法中所确立的基本原则。目前,我国并未制定专门的“融资法”,而是采取针对某种融资方式制定单行法规或条例来调整,如97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银团贷款暂行办法》。值得指出的是,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调整国际融资关系的国内法对国际融资具有类似示范法的明显影响,这是由其金融实力和历史因素所决定的。

2、调整国际融资关系的习惯(Custom)

习惯是国际融资法上一种重要的法律渊源。在一定意义上,国际习惯甚至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国际法渊源,因为尽管有很多的国际条约,但在一般国际法的内容中,国际习惯还是占较大的部分,即便国际条约往往也要以国际习惯为背景来加以解释和理解。

实践中,“习惯”经常与“惯例”相混用。其实,国际惯例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国际惯例就是指国际习惯,即《国际法院规约》上所指的“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国际习惯必须是各国认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惯例,因此具有习惯法的效力。广义的国际惯例则既包括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习惯,也包括尚没有法律约束力的一般“惯例”。

二战后,对国际商务惯例的整理总结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果。这些经过整理归纳的惯例影响日渐扩大,作用日渐显著,因而逐渐为各国普遍接受,认为具有类似习惯法的约束力,这种惯例就逐渐转变为习惯。在国际金融领域,象国际商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现行为1993年第500号出版物)和《托收统一规则》,对于调整商业银行的国际结算具有重大作用,得到了世界范围内的普遍承认,可以说,这种国际惯例已经上升为国际习惯。

3、调整国际融资关系的国际惯例(Usage)和惯行做法(General Practice)

在国际经贸领域,惯例和惯行做法也是重要的法律渊源。国际惯例和惯行做法并没有作为习惯法而被各国普遍接受。因而它们不具有国际习惯那样明确的效力,需要经当事人作出的约定方能确立其法律约束力。可以说,国际习惯和惯行做法的效力,来源于当事人的共同协议和自愿选择。没有当事人的合意采用,它们的约束力就很难成立。

在国际融资活动中,当事人除了要遵守相关的国际融资法律和习惯以外,一般也都遵守有关融资的国际惯例。由于调整国际融资关系的国际惯例是对长期以来国际融资活动中形成的约定俗成的做法的总结概括,只要当事人认可,即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惯行做法是指在长期的普遍实践中形成的习惯做法。与惯例相比,惯行做法往往还未经过归纳整理,上升为成文的惯例,因此其影响力较惯例为弱。但是,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将惯行做法约定在合约中,也对双方产生约束力,故惯行做法也可成为一种法律渊源。

在国际融资实践活动中,国际惯例和惯行做法往往大量地被当事人所采用,其根本原因是它们能够便利交易,减少和避免国际经济交往中的误会和纷争,缩短缔约过程,提高国际融资活动的效率,便于解决争议。因此,各国当事人在国际融资中一般都愿意选择采用已有的惯例和惯行做法,特别是那些经过归纳整理、具有较大影响的国际惯例。

综上,各国关于建立国际金融组织的条约和协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区域性开发银行(如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规则和决议,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家间或各国之间关于融资活动而签订的协议,各国关于国际融资的法律规定,调整国际融资的国际习惯,国际融资实践中形成的相关惯例和惯行做法等,所有这一切构成了一套对国家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的国际融资法律制度。必须强调的是,在国际融资法上,制定法意义上的成文法律并不多,即便有也往往只作一些政策性、原则性规定。在国际融资实践中,真正起到具体规范作用的是大量的国际习惯、惯例和惯行做法。在国际融资活动中,那些颇具影响的国际习惯、惯例、不成文的协议或惯行做法、甚至当事人之间通过磋商达成的“君子协议”式的默契往往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很大的效力,这正如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官员格林所指出的那样,“为取得在经济问题上的谅解可以不必诉诸严格的‘游戏规则’”。

三、对国际融资的依法规制和依法自律

正如上文所强调指出的那样,国际融资是一个发展很快、复杂多样、风险较高但又缺乏明确、完善的法律规制的领域。不可否认,由于科技和金融创新的推动,国际融资也不断推陈出新,带来许多新的法律问题,制定法形式的国际融资法律往往跟不上实践发展,也不可能对很具体的实际问题作出预见和规定。所以,国际习惯、惯例和惯行做法事实上成为国际融资法的主体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发挥规制国际融资实践活动的重要作用。在国际融资活动中采用这些国际习惯、惯例和惯行做法,无疑有利于便利交易,提高安全,降低和避免风险。但是,这些国际习惯、惯例和惯行做法往往又非常复杂,专业性很强,必须经过专门学习和训练才能比较好地掌握。而且对于非发达国家的金融从业人员来说,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对这些有关国际融资的习惯、惯例和惯行做法的了解更是基础薄弱。因此,鉴于国际习惯、惯例和惯行做法在实务中的重要性、复杂性和专业性,我国商业银行从业人员学习国际融资法和从事国际业务时必须对它们给予充分的重视和注意。

各国 *** 或国际组织通过制定法律,缔结条约和编纂整理国际习惯、惯例不断完善对国际融资活动的有效规制,这只是一方面。在另一方面,国际融资活动的当事人,尤其是各商业银行,在开展国际融资时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加强依法自律,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安全地发挥国际融资的作用,预防和避免金融风险的发生。因为,在国际融资法中,大量的规范是以国际惯例和惯行做法的形式存在的,需要当事人通过在合约中的约定才能确立其效力。“有约必守”(pacta sunt servanda),这是一条民商法的基本原则。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依法订立的契约(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当事人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我国《民法通则》和《涉外经济合同法》也有这样的规定。因此,当事人在合同中对适用的惯例和惯行做法作出明确的约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毕竟,如果当事人自己没有法律意识,毫不自律,那么将很难防范风险的发生;即便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恐怕能做到的也只有事后补救了。

国际融资租赁具有哪些特征

国际融资租赁在具有一般融资租赁所具有的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等 特点之外在整体上,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 国际融资租赁当事人之间关系较为复杂。国际融资租赁关系的主体分属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其中包括不同国家的当事人通过其下属法人企业在同一所在国履行融资租赁的情况。例1:多数情况下,国际融资租赁关系至少涉及三方以上的当事人, 即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人,因此,国际金融法实践中通常将国际融资租赁称为“三边交易”,在某些情况下,一项国际融资租赁还可能涉及贷款 银行和股权投资人。

(2) 国际融资租赁的租赁物通常价值较大。国际融资租赁关系的标 的通常是特定化的大型机器设备或成套设备;按照《国际融资租赁公约》 第1条规定,适用该公约的国际融资租赁标的还可以是基于商业用途的工厂、资本货物或其他设备,但不包括基于非商业用途而仅供承租人个 人或家庭租赁使用的设备。例2:根据国际金融法实践,国际融资租赁的出租物通常是由承租 人选择确定的,其规格和要求由有关协议文件约定,并且仅仅在该出租物经交付验收后才将其特定化,这与许多大陆法系国家民商法中规定的 租赁关系不尽相同。

(3) 国际融资租赁本质上是含有货物买卖和租赁融资复合属性的综 合 *** 易。根据国际金融法实践,当事人(特别是提供融资败拿没便利的察纳出租人)往往追求和主张国际融资租赁协议、租赁物买卖协议及有关合同文 件的相关性联系。例3:在国际融资租赁中,出租人一般要求同一项国际融资租赁的 全部法律文件一揽子签署,要求在相关法律文件中明确:供货合同的生效以租赁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而供货合同的履行又构成租赁合同履 行的基础,以此排除将同一国际融资租赁项下的不同合同关系分别独立 处理的法律可能性。根据《国际融资租赁公约》的要求,适用该公约的国 际融资租赁至少应保障租赁物买卖协议与租赁协议的相关性,保障其法 律适用的一致性,只有在租赁物买卖协议和租赁协议全体当事人同意的 情况下,方可排除这一要求。

(4) 国际敏厅融资租赁是仅移转租赁物使用权的融资 *** 易。根据国际金融法实践,在国际融资租赁的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仍归出租人享有,这不仅为融资租赁协议的履行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手段,而且可以 避免因承租人所在国担保法上的不便而产生的风险。例4:在国际融资租赁的实践中,由于租赁物实际上是根据承租人 的选择和订购要求购买的,并且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又享有留购权,因 此国际融资租赁实际上具有以融物形式实现融资的功能,它往往成为承 租人企业添置大型设备的一种方式;由于国际融资租赁的租赁埤较长, 其租金支付条款也较为灵活,在有相同投资效益的前提下,国际融资租 赁通常可提供较中长期国际贷款为优的融资效率。

当代国际银行的发展趋势及其特点。急,谢谢~~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及信息 *** 技术的迅猛发展,当前世界各国金融业发展已明显呈现以下十大特征和趋势:一是金融管制放松化;二是金融创新化;三是金融市场全球化;四是融资证券化;五是银行经营国际化;六是银行业务全能化;七是银行资本集中化;八是金融业电子 *** 化;九是国际货币结构多元化;十是金融监管国际化。

一、金融管制放松化

20世纪80年代以前,西方国家普遍对利率实行管制,如制定存款利率更高限,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对活期存款支付利息等等。虽然这些管制对稳定金融秩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到80年代以后,这些早期形成的金融法规实际上已很难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金融管制对金融业的某些消极作用,也在相当程度上激发了西方各国金融创新的热情。正是基于这一背景,西方国家纷纷掀起了以“自由化”为特征的金融改革浪潮。首先是价格自由化,即取消存款利率限制,放开汇率管制,取消证券交易中的固定佣金制度;其次是扩大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经营权力,使其公平竞争;三是改革金融市场,放松金融机构进入市场的限制,丰富金融工具和融资技术,加强和改善金融市场的管理;四是实行资本流动自由化,相继放宽外国资本、外国金融机构进入本国金融市场的限制,以及本国资本和金融机构进入国外市场的限制。

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提出了新的金融改革方案,逐步放松对存贷利率的管制,力图改革其旧的金融体制。1999年底,美国还颁布实施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该法案最终废除了形成于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中的主要条款,消除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之间的行业壁垒;改革跨州银行法,统一国内金融市场;允许工商企业对金融机构拥有亮岁手更多的所有权,以此拓展金融机构的资本来源。在日本,放开利率的存款(包括大额定期存款、货币市场证券、大额存单和外汇存款等)在银行和其他金融储蓄机构吸收资金总额中的比重。从1989年起,日本对短期贷款基准利率的确定 *** 也进行了改革,以前主要根据贴现率确定基准利率,现在则考虑融资成本和其他多方面的因素。在逐步放开利率的同时,日本还对其银行法第65号条款进行了改革,取消了银行与其他金融服务业之间的行业限制。日本《1981年新银行法》和修改后的《证券交易法》规定银行可以经营公债,同时允许证券公司从事大额可 *** 存单的交易,允许其设立中期债券基金,并用这些基金开设现金管理账户。此外,证券公司还获准向顾客发放以公债为担保、不限用途的贷款。在英国,1986年10月27日,伦敦股票交易所允许外国银行、保险公司以及证券公司申请成为交易所会员,允许交易所以外的银行或保险公司甚至外国公司100%地购买交易所会员的股票,此次改革被人们称之为金融“大爆炸”,其核心就是利率的自由化和金融业务的自由化。在1985年,欧共体推出了“银行业协调第二指令”的金融改革方案。该方案规定:一是欧共体成员国的金融机构在本国获得营业执照以后,均可在其他成员国设立分支机构,经营母国所批准的诸如存款、租赁、参与股票发行、投资管理等广泛的金融业务,而不考虑东道国的银行是否允许经营这类业务。二是在对待非成员国金融机构方面,遵循对等原则,凡给予共同体银行与本国金融机构同等待遇的非成员国,其银行也可在欧共体获得同等待遇。雀陪这一期间,许多发展中国家在“金融深化”理论的影响下也逐步实行了金融体制改革。例如,减少 *** 对金融的干预;实行商业银行民营化;实行利率自由化;实行金融对外开放;放松金融管制等等。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些改革提高了金融效率,促进了金融体系的完善与发展。

90年代以来,虽然先后出现了诸如墨西哥金融危机、巴林银行倒闭及亚洲金融危机等恶性事件,一定程度上延缓或阻碍了金融自由化的进敬嫌程,但从总体趋势看,随着美国、日本、欧共体等西方主要国家金融改革方案的实施和生效,以及各国金融监管水平的提高,各国金融发展必将渗入越来越多的市场化和国际化因素。

二、金融创新化

一般而言,金融创新主要体现于期权和期货交易的发展,证券市场上大量新的交易方式和金融工具的出现,以及银行国际业务中货币和利率的互换、票据发行便利和远期利率协议等新的交易技术和业务的发展。

20世纪60年代初,金融创新主要是逃避金融控制和资本管制,这一时期更具代表性的金融创新即是欧洲货币、欧洲债券和平行贷款。在70年代,金融创新与60年代却有所不同,创新主要是转嫁市场风险,浮动利率票据、货币远期交易及金融期货等是这一时期更具代表性的金融创新。到了80年代,金融创新的进程日益加快,至80年代中期,金融创新达到 *** 。这一时期的金融创新主要是融资方式的创新。根据十国集团中央银行研究小组的报告,80年代更具代表性的金融创新为票据发行便利、互换交易、期权交易和远期利率协议,并被称之为80年代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四大发明”。

90年代以来,金融自由化的浪潮仍在持续,西方国家普遍放松对国内金融市场的管制,并为本国居民进入欧洲债券市场融资提供方便。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也加快了金融改革的步伐,放松金融管制,使银行和金融体系更加面向市场。金融业竞争激烈化,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符合需要的优质服务,也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金融创新的发展。虽然1994年和1997年爆发了两次金融危机,以及多次类似于巴林银行倒闭事件的巨额损失案例,但这些并不能也不应阻止世界各国的金融创新,目前只是到了必须对金融创新的各种工具和方式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时候了。

三、金融市场全球化

金融市场全球化是指由于科技进步、金融创新及金融管理的自由化,使得各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紧密连接,逐步形成一个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伴随金融的自由化,发达国家为了减少竞争成本、降低与防范投资风险,不断开拓金融市场,寻求新的金融交易方式。在此背景下,许多发展中国家也积极投入到更加开放和统一的金融市场的发展潮流中,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市场相互联结,构成全球化的金融市场运作体系,从而在时间和空间上缩短了国际金融市场的距离,实现24小时不间断营业。许多发展中国家和东欧转型国家,为了加速发展本国经济,实施赶超战略,不得不“打开门户”融入国际经济、金融大循环,由此而产生了大批新兴的金融市场。目前,香港、新加坡、巴林、巴拿马、开曼群岛等地都已成为世界上重要的离岸金融市场。而且,这些离岸金融市场已成了“二级批发市场”和“中转站”。离岸金融市场不但促进了各国之间多边信贷关系和货币信用制度的日益发展,使生产和资本的国际化趋势日益增强;而且还可以通过国际金融市场借贷资金的流入,以增加本国国际收支中资本项目的盈余,提高本国国际金融业务的技术水平,不断适应金融市场国际化发展的客观需要。

应该说,金融市场全球化既给世界经济和金融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促进了全球性的金融活动,方便了国际投资,有利于各国的经济增长;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各国金融市场联系越密切,相互依赖程度就越加深,只要某一金融市场发生动荡,就会迅速地影响或波及到其他金融市场,引起不同金融市场的联动效应。因此,这种潜在的金融风险无疑对各国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与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挑战。

四、融资证券化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上出现了“融资证券化”特征,即融资由银行贷款转向具有流动性的债务工具,筹资者除向银行贷款外,更多的是通过发行各种有价证券、股票及其他商业票据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直接向国际社会筹集资金,资金供应者在购进债券、票据后也可以随时把拥有的债权售出,转换为资金或其他资产。融资证券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金融工具的证券化,即不断通过创新金融工具筹措资金;二是金融体系的证券化,指通过银行和金融机构借款的比重下降,而通过发行对第三方 *** 的金融工具的比重相对提高,即所谓资金的“非中介化”或“脱媒”现象。

80年代以前,国际信贷是国际融资的主要方式,大大超过国际债券筹资额。80年代以后,国际债券的地位逐年上升。1981—1988年国际债券占国际筹资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6.4%、42.4%、48.2%、45.3%、58.9%、70.9%、59.02%、62.8%。U85年国际债券在国际筹资总额中所占比重首次超过国际信贷,此后国际债券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目前这一比重已大体维持在70%左右。

在美国,融资证券化表现得最为显著,几乎渗透到经济生活中的各个角落,并成为投资银行业新的角逐领域。首先,银行将其资产证券化,即将其应收账款或放款等较不具流动性的债权资产汇成一组,出售给第三者以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截至1988年末,银行证券化的抵押贷款已达7700亿美元。到1990年底,全美抵押贷款的1/3都已证券化;从1983—1990年,美国贷款销售由270亿美元上升到1900亿美元。银行资产的证券化,既减少了信用风险,也提高了资本资产比率。因此,它是大银行利用自身优势,将传统借贷市场与证券市场有机结合的成功尝试。其次,非金融企业筹资证券化,大企业在金融市场上发行债券或商业票据筹集资金。从1984—1989年,美国债券筹资额占筹资总额的比例依次为41%、55.7%、69.2%、82.3%、65.8%、63%。1990年以后,债券筹资无一例外地超过信贷筹资。在证券化进程中,商业票据的发行部分取代了银行对公司的短期信贷。1995年美国非金融公司通过发行商业票据筹集的资金与从银行得到的贷款基本持平。

近20年来,国际融资证券化促进了国际资本市场的长足发展。相对而言,国际债券市场的发展要快于股票市场的发展,特别是国际浮动利率债券的发行,它已成为当前国际融资中的一种极其重要的方式,不仅促进了国际资本的自由流动,而且还 *** 了各国的经济增长。

五、银行经营国际化

自80年代以来,金融管理的放松、银行经营风险的加大、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全能制银行的兴起以及跨国结算体系的发展,无一例外地导致了银行经营国际化趋势的不断加快。银行经营跨国界发展,不但加速了国际资本流动及新的金融工具和技术的广泛运用,而且加速了金融市场的全球化进程。

整个80年代,世界各大银行都致力于在世界各大洲、各个国家广设办事处、代表处和分行,建立海外附属行以及附属的金融机构,甚至建立非金融性质的分支机构,并与其他银行组成合资银行或国际银行集团。在此方面,日本银行的海外扩张的确是引人注目的。据统计,1983—1989年,国际银行业资产从22330亿美元增加到51392亿美元,其中日本银行的资产从4750亿美元增加到19672亿美元,增幅达330%,已占到所有资产的38.3%;而美国的银行资产从6080亿美元增加到7274亿美元,增幅只达19.6%,比重也仅占14%。

到90年代初,发达国家、亚洲新兴工业国家以及一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大银行,纷纷在其他国家广设分支机构,以壮大自身力量。例如,美国花旗银行在65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135个分行。在韩国,截至1990年底,外国银行分行已达67家,外国银行设立的办事处也有60多家。有关资料显示:仅1992年世界排名前200位的大银行中,境外资产平均比例达36%的银行就有25家,达27%的约50家,占19%的约100家,而且越是大银行,境外资产比例就越高,境外业务量也越大。

90年代以来,银行经营国际化进一步向全球化发展,并逐渐形成银行国际业务与国内业务的合理分工,即大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竞争,中小银行则在国内金融市场上发展。即使在同一个集团内部,不同机构之间也有类似的“分工”。当然,这种分工并没有严格的界线,更没有切断资产在国内和国外之间的流动。应该说,随着墨西哥和亚洲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日渐淡化或消除,以及国际金融监管的不断加强,各国金融业将不断开拓新的国际业务领域,跨国银行将对其海外融资结构进行必要的整合,减少传统贸易融资业务,增加投资银行业务;同时,必将增加其表外业务比重,提供东道国不能提供的服务,进一步推进金融国际化的进程。

六、银行业务全能化

80年代初,世界各国银行业限制逐步取消,银行业务全能化得到进一步发展。具体表现在:首先,放宽银行业务经营范围的限制。由于融资债券化抢占了银行的大部分存贷业务,因此从8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陆续允许所有金融机构均可参加证券交易。例如,美国于1980年就允许商业银行和储蓄机构的业务可以适当交叉;1984年允许不是联邦储备系统会员银行的中小银行可以从事证券业务;1987年允许银行控股公司可以包销地方债券、商业票据的抵押证券;1989年,又批准花旗、大通、摩根等五家银行包销企业债券和企业股票。这些无疑打破了美国银行法禁止银行经营证券业务的规定,使银行业务向全能化迈进了一大步。在日本,自1983年以后,允许商业银行从事买卖国债业务3银行还积极、涉足于个人零售贷款业务领域。90年代以来,银行表外业务得到了长足发展,银行与保险的一体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去年年底,美国总统克林顿批准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这无疑会给美国乃至全球经济带来一场更为深刻的“金融革命”。该法案取消了银行、证券、保险业之间的界限,允许金融机构同时经营多种业务,以形成“金融百货公司”或“金融超级市场”。其次,从70年代开始,由于市场利率的日益攀升,企业融资出现了非银行化趋势。在此背景下,美国于1980年决定在7年内取消利率上限管制。随后,加拿大、西德、日本等相继取消了银行存款利率限制。第三,解除外汇管制,促进资本自由流动,增强本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竞争。英国在70年代末取消了外汇管制;在80年代,日本、法国、意大利等国也逐步取消了外汇管制。第四,放宽其他各项金融限制,方便本国银行进入外国市场和外国银行进入本国市场。西方各国基本上取消了国与国之间对金融机构活动范围的限制。1986年,英国展开了一场金融业大改革,放宽对金融业的限制,准许银行收购证券公司,伦敦证券交易所取消了更低手续费的限制,取消经纪商和批发商的区别等;西德则于1985年宣布取消了本国居民购买外国证券的限制和购买境外马克的限制,并从1989年起免征外国居民利息预扣税,等等。

由此可见,金融业由“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专业化模式向“综合经营、综合管理”全能化模式的发展已成为当今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流。

七、银行资本集中化

80年代以来,随着各国金融管制的逐步放松,各国银行迅速展开了世界范围内的激烈竞争。这不仅导致了银行收益率的下降,银行资本/资产比率的偏低,也导致了世界各国银行业的相互兼并。有关资料显示:80年代美国平均每年银行兼并数为300多起,是70年代的2倍、60年代的3倍,许多大银行甚至也纷纷走上了联合的道路090年代以来,这种银行兼并、联合的势头日益迅猛,并呈现出“兼并银行数量多、强强合并规模大”的特点。

在美国,1995年全美有逾1000家银行加入了合并行列,大大超过了上年550家的银行合并数。1996年11月20日,美国大通曼哈顿银行与汉华银行合并组成大通曼哈顿银行公司31998年3月4日,美国富利金融集团宣布以160亿美元的价格兼并波士顿银行。4月6日,美国花旗银行的控股公司花旗公司与旅行者集团合并为花旗集团。这项合并金额高达726亿美元。1998年上半年,美国公司并购总值就已达9310亿美元,并高于1997年全年并购总额。在欧洲,欧洲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深入和欧元的启动,为银行业的兼并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从而出现了一系列兼并活动,如瑞士银行与瑞士联合银行、德国的巴伐利亚联合银行与裕宝银行之间、德意志银行与德累斯顿银行之间、意大利的嘉利堡伦巴地储蓄银行与安宝信银行之间以及法国国民银行与兴业银行和巴黎银行之间的合并等。1998年,欧洲全年并购交易总额已达8590亿美元。在欧洲单一货币的推动下,1999年之一季度的并购交易总额就已高达4680亿美元。在日本,银行间的并购则成为解决银行不良债权、保持金融体系稳定运行的一种手段。1995年3月8日日本东京银行与三菱银行宣布合并,成立东京三菱银行。1998年5月13日,日本更大的证券行野村证券与日本兴业银行宣布结盟。不久,富士银行与之一劝业银行宣布组成一家新的信托银行。

在发展中国家,银行业也纷纷展开并购活动,并掀起了一股热潮。发展中国家银行从事并购业务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其发展速度却相当迅猛,特别是在东盟诸国。据不完全统计,从1997年初到1998年6月,发展中国家银行业并购数目已达200多家,并购资产合计已超过3000多亿美元,涉及亚洲、拉丁美洲和东欧等20多个发展中国家。

90年代以来,银行并购活动将银行资本的国际集中化程度再次推上了新的高度。如今,跨国银行已成为市场经营主体和金融巨人。它既向全球吸收资金,又向全球贷放资金,成为货币和资本国际流动的主要承担者。由此可见,这些活动无疑会有力地促进银行业务向更高层次的全球化方向发展。

八、金融业电子 *** 化

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金融服务电子 *** 化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进入90年代,国际金融领域中的电子化、自动化、现代化的金融服务系统基本全面形成,银行活动将先进的电子科学技术广泛应用于存款、提款、转账、汇兑、查账、交换、控制、金融买卖交易和咨询等金融服务领域,并将银行和客户、银行与银行、客户与客户联结成一个电子 *** 。

伴随信息 *** 技术的发展,无论发达国家,抑或发展中国家,都在加紧实现金融系统的电子 *** 化, *** 银行也应运而生,并成为世界金融发展的基本趋势。这一趋势的成因主要是:其一,全球性金融的激烈竞争,西方各国银行都将以优良而高效的电子化服务来争取客户,参与竞争,开拓业务。其二,现代科技的日新月异,为银行实现电子化、自动化、 *** 化服务成为可能。其三,电子计算机和通讯技术已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的联结纽带,成为实现全球昼夜24小时进行金融活动的重要工具。这些因素的有力结合,使得全球金融一体化深深地依赖金融服务电子 *** 化的发展,同时也深刻地反映了世界各国金融业电子 *** 化的时代特征。

九、国际货币结构多元化

从金本位到1945年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工;从60年代美国在西方经济中的地位日趋下降,到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宣告崩溃,反映了国际货币体系日益趋向多元化格局的发展历程。90年代以前,国际货币体系呈现“美元为主、日元和马克为辅”的国际货币格局;90年代以后,美元地位有所削弱,日元和德国马克的地位则不断增强,从而形成了美元、日元和马克三币并重的多元化国际货币格局。

这一格局的产生主要在于:其一,除美元以外,日元和马克是在世界贸易和金融活动中使用最多的货币。1988年世界各国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总额的货币构成,美元为65%,德国马克为16.2%,日元为7.2%。截至1988年底的5年内,各国外汇储备总额增长48%,其中美元增长34%,而日元增长1.28倍,德国马克增长1.18倍。在1983一1988年期间,24个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债权中,美元所占比例已从75.7%下降到57.8%,马克从6.4%上升到10.1%,而日元却从3.4%上升至10.7%。其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为了防范和避免市场的波动风险,在货币的选择使用中,特别是各国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的货币构成上,美元、日元、马克三币优化搭配组合的战略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在国际银行贷款总额中,美元虽占53%,但日元却已占13%。从区域来看,在印尼、马来西亚的外债中日元已占30%,而泰国已占40%。马克在欧洲货币体系的一篮子货币—欧洲货币单位分配比例已占34.93%。马克在外汇市场交易和金融业务中的比重已超过30%,成为外汇市场上仅次于美元的重要货币;马克作为投资货币的规模也日趋扩大。

1999年1月1日,欧元正式启动。无论从国际贸易结算手段讲,还是从储备货币讲,欧元都将成为美元强劲的竞争对手。尽管目前欧元一路走软,但它必将成为世界各国重要的储备货币之一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伴随欧洲共同体的一体化进程,欧元将会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在欧元最终成为欧盟单一货币之后,欧元在国际贸易结算和各国外汇储备中的份额必将有所增大,而美元的主导地位将会相应有所削弱。可见,一个以美元、欧元、日元三足鼎立的多元化国际货币结构正在形成。

十、金融监管国际化

80年代以来、世界金融业的创新与发展呈现出蓬勃之势,而银行资本/资产比率却不断下降,金融风险与日俱增。如何做到既不影响创新、效率和市场发展,又能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无疑是各国金融监管当局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1988年,西方十国集团及卢森堡、瑞士的中央银行代表,在巴塞尔共同签署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筒称巴塞尔协议)。该协议对资本充足性比率、资本内涵的概念、风险加权的计算等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自该协议通过以来,西方主要国家的银行不同程度地提高了资本/资产比率。实力较差的银行通过销售贷款和减少信贷来提高资本/资产比率,而实力较强的银行则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股票增加资本,以提高资本/资产比率。该协议的明显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抑制了银行增加资产的冲动;二是促使各国 *** 去监督银行而不是靠对银行的经营活动施加种种限制去控制它们。

在证券业的国际监管方面,自纽约证券交易所股市暴跌引起全球证券市场连锁反应以来,西方各主要国家除了加强对国内证券市场的监管外,也开始注意到了证券市场监管国际合作的重要性。对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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