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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股票怎么办

时间:202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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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司破产退市了股票怎么办

上市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其它原因宣布破产,那么按照破产程序,上市公司必须首先偿还债务和优先股权,剩下的资产就是普通股东的可分配财产。一般来说,当某只退市股票宣布破产后,普通股东基本是没有资产可以分的,但也不需要分担上市公司的连带赔偿责任。

所以股民一定对企业的发展要有持续的关注,当公司经营不善,出现破产前兆的时候尽量快速将手中的股份抛售出去,不然在这种保护程序下,股民将血本无归。

但是在中国股市,退市股票在完全退市前将在三板市场交易。原在本所流通的股票,由拟任股票 *** 代表人的证券公司(主办证券公司) *** ,并于45个工作日内在代办股票 *** 系统交易。

扩展资料

目前,A股公司因业绩因素退出的标准是连续三年停牌(暂时保留代码和资格),六个月内继续亏损,面临退市。退市股票的处置:有三种可能性:一种是重组并返回主板(如济南轻型汽车);另一种是在未来升到第三板;另一种是破产,完全消失。

如果是股票退市后的公司经营恢复正常再次申请上市获得批准,或者是公司重组成功获准重新上市,那么持有退市后股票的股民有机会翻本,甚至赚到可观的收益。比如西南证券重组成功借壳ST长运后连续43个涨停板,创造了A股市场连续涨停板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破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市

上市公司破产重组股票怎么办

公司 宣布破产 重整的话,有两种处理方式: 1、 公司破产 清算,那么,只有等到公司拍卖掉所有的资产,还清所有负债之后,仍有多的资产才可以供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 2、股票转移至三板市场交易。如果公司在未来连续三年盈利,可再次申请到主板交易。 《 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 ,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 法规 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公司破产 股票怎么办 我怎么办,能损失多少

在公司破产和倒闭时候.如果有该公司10%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债务清偿先到法院申请封闭公司的财产。但是先是优先股的分了在轮到普通股的股民,其次股票要是有其他公司买因该可以卖给其他人,或者有公司把破产的公司收购。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

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 *** 、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裁定承认和执行。

扩展资料:

破产程序

一、提出整顿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了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申请三个月内,被申请的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被申请的破产企业进行整顿,法律规定,整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在人民法院主持召开的之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前,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和解协议草案的主要内容应有清偿债务的期限、数额及要求减免的数额请求。

三、和解协议的讨论

在全体债权人召开的会议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和解协议进行讨论、表决,一旦通过,经人民法院认可,人民法院即发布整顿公告,中止破产程序。

四、制定整顿方案

企业主管部门见到整顿公告后,应协助企业拟定整顿方案,并交企业职工大会讨论,原企业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主持整顿工作。

五、企业整顿情况的监督

拟破产的企业进入整顿阶段,其整顿的情况由企业职工大会和债权人进行监督,负责整顿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向职工大会和债权人会议报告整顿情况。

对企业整顿的过程,职工大会和债权会议应作全程监督,监督企业是否认真执行和解协议,有无隐匿、私分、无偿转移财产或非正常压价出售财物、放弃债权等不法行为,如发现有不法行为,应立即向人民法院报告,终止整顿,恢复破产程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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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倒闭后,股民手中的股票怎么办?直接作废?

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 *** 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可能无法赶上在该公司之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退市公司挂牌之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但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个交易日之后方可 *** (即三板交易)。

上市公司在被暂停上市后,即停止在A股市场交易。股民避免损失更好的办法就是在暂停上市前,即股票仍在交易时,卖出该股票,进行适当止损。

扩展资料:

上市公司退市条件:

1、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年亏损、亏损1年且净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公司股票进行特别处理,亦即ST制度。

2、对ST公司,如果再出现问题,比如下年继续亏损从而达到《公司法》中关于连续3年亏损限制的,则进行PT处理。PT制度是证券交易所对于暂停上市的公司股票流通所采取的特别安排,目的是为了增强市场流动性,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挂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民

上市公司破产后股票怎么办?

一、 上市公司 破产后股票怎么办? 上市公司如果破产,先要进行 破产清算 。 清算 的资产一般要先支付清算费用、国家税收、员工 工资 等,然后才考虑股东的利益。一般破产的公司,都是资不抵债,也少有资产分给股东。 国内目前极少有上市 公司破产 ,即便到了破产境地,也会进行破产重组,股票也不会一文不值。对于股民来说,真的出现突然出现上市 公司倒闭 然后血本无归的很少,最多是股价跌到 1 块。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 股份有限公司 。在公司倒闭之前,连续亏损两年的上市公司就会转成 ST 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然后再转为 ST 股票(三年亏损,严重退市风险警示),到第三年度末,还不能转为盈利的,将暂停上市,到第四年度末,还这样的,转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结束,转入场外柜台交易市场。 二、公司破产程序是怎样的?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 债务 的公司,由其 债权人 或 债务人 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2、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 *** 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 律师 、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 公司注册 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序等,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 5、 破产财产 的清理、清算 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 债权人会议 讨论通过后,报请法院裁定后执行;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法院确认后三日内 *** 分配表;清算组执行分配方案,并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未领取,可以提存。追加分配。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 一份破产清算报告,提交债权人会议和法院。破产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破产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组完成的主要清算工作;破产企业大宗资金的走向及回收情况;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管理人员的离职在职审计情况;企业破产原因分析;破产清算案待研究和待完善、待解决的问题。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只要经营不善的话是很有可能会破产的,上市公司也是不例外的,对于公司的股票,我国也是有专门 公司法 ,不会让股民损失太大,首先要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再者就是股民,最后才是公司的股东,这样才不会引起各种的纠纷。

上市公司破产了股民的股票怎么办

上市公司破产后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进行破产重整,另一种是直接退市到老三板市场交易。对于破产重整的股票,期间可能会长期停盘,等待股票重整后再次上市;退转到老三板交易系统的公司,投资者可以继续在老三板市场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第七十二条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第七十三条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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