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算是怎样?
答案:100万
解析:
借:银行存款 7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400
--损益调整 200
--其他权益变动 40
贷:投资收益 60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0
贷:投资收益 40
合计投资收益 60+40=100万
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核算下的投资收益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解析
一、 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成本法,是指某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其持有期间内,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始终保持按其初始投资成本计量的 *** 。新准则中对成本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五条规定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核算范围:一是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但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二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也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在成本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认定后,现就成本法的具体核算 *** 进行探析。
二、成本法下的帐务处理
(一)、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账务处理比较简单,但必须引起注意的是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税法规定应在投资发生时,投资方要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故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可能会发生所得税,此时税金要计入投资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例1]ABO公司2009年3月1日购入D公司股份20000股,购入价每股50元,支付相关税费40000元,D公司表决权资本的10%,ABC公司准备长期持有该股份。
ABC公司购入D公司股份时作长期股权投资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宏大公司 1040000
贷:银行存款1040000
(二)、投资年度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作“应收股利”入帐
[例2]承例1,D公司2009年4月20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每股1元。
ABC公司的投资发生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股利前,属于清算性股利,应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借:应收股利 2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宏大公司20000
三、投资年度后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正常情况下,投资企业的投资生效后取得的投资回报表现为两个层面,一是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二是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而这两项获益数额往往并不一致,成本法核算的总规则是:当某项投资使得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出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的部分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以前留存收益积累的无偿分享,应视为该项投资代价的减少,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即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在以后年度再进一步进行初始成本冲减额的补充登记或转回。因此,在目前的成本法会计处理中,焦点都集中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冲减或转回额的确认上。实际上,投资企业关注的是被投资企业各年度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中到底有多少是企业真实获得的投资收益,以下的处理 *** 即是以投资收益的确认为核心进行的。
具体步骤是:
之一,先确定“应收股利”科目发生额=本期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投资持股比例。
第二,再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发生额(A)=(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一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持股比例一投资企业已冲减的投资成本(B)。
用上述公式进行计算时,如果A0,则为本期应冲减的投资成本,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方,金额为A;如果AB,即计算出来应恢复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企业原已冲减的投资成本,但本期应转回的投资成本应以原已冲减的投资成本金额为限,即恢复数不能大于原冲减数。本期“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发生额应在借方,金额为B,表示可转回的投资成本。
第三,确定“投资收益”的发生额。在会计分录中分别确定了“应收股利”和“长期股权投资”的借贷方向和发生额后,根据借贷平衡原理,采用倒挤法,确定“投资收益”的发生额和借贷方向。
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怎么算
长期股权投资的持有期间:
1. 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净利润×持股比例)
贷:投资收益(净利润×持股比例)
2. 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
借:投资收益(净亏损×持股比例)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净亏损×持股比例)
1、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投资损益的确认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股权投资收益如何计算?
股权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成本法核算
1.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进行股权投资公司账面价值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2.成本法下的分红问题 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或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可按以下公司计算:
①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 — 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 — 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 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 —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
怎么计算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计算公式:投资收益=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等收入-投资损失。
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出售价款-出售时交易费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整个期间: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出售价款-出售时交易费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购买时交易费用+持有期间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
企业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者债券利息(不包括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资产负债日,投资企业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面值和票面利率计提利息时,借机“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上列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时,借机“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或“应收利息”科目。
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所得的收入(所发生的损失为负数),如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以及与其他单位联营所分得的利润等。是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等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净收益。严格地讲,所谓投资收益是指以项目为边界的货币收入等。它既包括项目的销售收入又包括资产回收(即项目寿命期末回收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价值。投资可分为实业投资和金融投资两大类,人们平常所说的金融投资主要是指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的分析 *** 主要有如下三种:基本分析、技术分析、演化分析,其中基本分析主要应用于投资标的物的选择上,技术分析和演化分析则主要应用于具体投资操作的时间和空间判断上,作为提高投资分析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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