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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多少?南京公积金提取新规2023

时间:2024-07-08

2023年多地住房公积金政策出现新变化,比如力推“带押过户”、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等。那么2023年南京公积金买房可以贷款多少?南京公积金带押过户是什么意思?本文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政策,汇总了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南京公积金买房政策资讯,一起往下了解南京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多少,以及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买房吧。

2023年南京住房公积金政策最新规定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支付购房款?

2023年2月27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允许符合购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与开发企业或卖方签订协议,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据了解,该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


(一)申请条件

在南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以下简称“购房职工”)购买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与开发企业签订协议,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二)办理流程

1.购房职工线上或线下查询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

2.购房职工携带《商品房认购协议》、身份证件原件(电子证照)、婚姻状况材料原件(电子证照)及《委托书》,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对购房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登记,并打印《公积金提取受理回执》。

4.购房职工凭《公积金提取受理回执》与开发企业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对现售商品房,开发企业应及时会同购房职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5.开发企业凭购房职工的《公积金提取受理回执》《承诺书》和《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已登记备案的《现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到购房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记账手续。对预售商品房将提取的资金转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对现售商品房将提取的资金转入开发企业收款账户。

6.开发企业应在住房公积金划转后及时办理《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完成备案手续后,由市房产局按资金监管要求拨付资金。


二、购买存量住房提取


(一)申请条件

购买南京市存量住房的购房职工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与卖方签订协议,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二)办理流程

1.购房职工线上或线下查询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与卖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2.买卖双方携带《存量房买卖合同》、身份证件原件(电子证照)、婚姻状况材料原件(电子证照)、卖方收款银行卡及《委托书》,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对购房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登记,并打印《公积金提取受理回执》。

4.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后,卖方可凭《公积金提取受理回执》、身份证明原件(电子证照)、《存量房买卖合同》,到购房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申请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5.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审核提供的资料合格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记账手续,并且将提取的资金转入《委托书》中约定的卖方收款账户。

带押过户什么意思?南京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

2023年3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办二手房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的通知》,即日起开办二手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


“带押过户”是指二手房在不解除抵押状态下过户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有抵押的二手住房,且卖方所售房产仅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商业性贷款或组合性贷款,买卖双方协议一致,买方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或组合性“带押过户”贷款。买方申请的贷款总额应不小于卖方原住房贷款合同项下的剩余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其他应还债务之和。


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贷前调查

承办银行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前,应对“带押过户”申请人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合并进行贷前调查并收集相关材料。


(一)交易房屋原贷款的借款人及抵押人身份、婚姻状况、贷款合同、贷款余额等信息及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无违法、违规行为,未涉及民事纠纷或刑事案件。

(三)交易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允许上市交易,原贷款抵押权登记已办妥,且未被设定其他抵押,未被查封或被其他行政手段限制。

南京市公积金可以贷款的额度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2022年5月20日起,南京市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至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


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

*信息来源: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新时间: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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