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奖的候选人应当是相关科学技术论著的主要作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提出总体学术思想、研究方案;
2、发现重要科学现象、特性和规律,并阐明科学理论和学说;
3、提出研究方法和手段,解决关键性学术疑难问题或者实验技术难点,以及对重要基础数据的系统收集和综合分析等。
自然科学奖授奖等级根据候选人所做出的科学发现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1、在科学上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2、在科学上有重要的进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3、在科学上有一定的进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一定的影响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2021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