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朝鲜族农乐舞
中国朝鲜族农乐舞是集演奏、演唱、舞蹈于一体,反映传统农耕生产生活中祭祀祈福、欢庆丰收的民间表演艺术。“农乐舞”俗称“农乐”,流传于吉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等地的朝鲜族聚居区。历史可追溯到古朝鲜时代春播秋收时的祭天仪式中的“踩地神”。农乐舞分为十二部分。朝鲜族农乐是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舞者伴随唢呐、洞箫、锣鼓的节拍欢歌起舞,表达了追求吉祥幸福的美好愿望。2006年5月20日,朝鲜族农乐舞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秧歌
秧歌是中国(主要在北方地区)广泛流传的一种极具群众性和代表性的民间舞蹈的类称,不同地区有不同称谓和风格样式。在民间,对秧歌的称谓分为两种:踩跷表演的称为“高跷秧歌”,不踩跷表演的称为“地秧歌”。近代所称的“秧歌”大多指“地秧歌”。秧歌历史悠久,南宋周密在《武林旧事》中介绍的民间舞队中就有“村田乐”的记载,清代吴锡麟的《新年杂咏抄》中明文记载了现存秧歌与宋代“村田乐”的源流关系。
3、高跷
高跷也叫“高跷秧歌”,是一种广泛流传于全国各地的民间舞蹈,因舞蹈时多双脚踩踏木跷而得名。高跷历史久远,源于古代百戏中的一种技术表演,北魏时即有踩高跷的石刻画像;高跷一般以舞队的形式表演,舞队人数十多人至数十人不等;大多舞者扮演某个古代神话或历史故事中的角色形象,服饰多模仿戏曲行头;常用道具有扇子、手绢、木棍、刀枪等;表演形式有“踩街”和“撂场”两种,撂场有舞队集体边舞边走各种队形图案的“大场”和两三人表演的“小场”,角色间多男女对舞,有时边舞边唱。
4、鼓舞
鼓舞是中国苗族的一种民间舞蹈。苗族“鼓舞”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历史上有关苗族击鼓歌舞的文字记载,较早的可见于唐代。鼓舞的表演形式,丰富多样,根据跳舞的人数可以分为单人、双人、群体鼓舞三类;还可以根据鼓舞的表演形式分为猴儿鼓、对跳鼓、四面鼓、团圆鼓鼓舞等四类,花样繁多的表演形式,应对着不同的节庆氛围,精彩纷呈。
5、花鼓灯
花鼓灯是传播于淮河流域(涉及安徽、河南、江苏、山东、湖北五省)的一种以歌舞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艺术形式,是一种比较完整系统的传统民间艺术形式。有歌有舞有戏剧,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和最丰富的艺术语言,以冯派、陈派、郑派、杨派等十几个流派为代表的花鼓灯,它的舞蹈动作刚健朴实、欢快热烈、动作洒脱,表演风格富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它的音乐源自民歌,题材广泛,节奏多变,或高昂激越或婉转纤柔,是中华民族具有代表性和震撼力的民间舞蹈之一。曾被周总理誉为“东方芭蕾”,又有“淮畔幽兰”的美誉。
6、傣族孔雀舞
傣族孔雀舞是我国傣族民间舞中最负盛名的传统表演性舞蹈,流布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瑞丽、潞西及西双版纳、孟定、孟达、景谷、沧源等傣族聚居区,其中以云南西部瑞丽市的孔雀舞(傣语为嘎洛勇)最具代表性。相传一千多年前傣族领袖召麻栗杰数模仿孔雀的优美姿态而学舞,后经历代民间艺人加工成型,流传下来,形成孔雀舞。2006年5月20日,傣族孔雀舞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7、狮舞
狮舞,又称“狮子舞”、“狮灯”、“舞狮”、“舞狮子”,多在年节和喜庆活动中表演。狮子在中华各族人民心目中为瑞兽,象征着吉祥如意,从而在舞狮活动中寄托着民众消灾除害、求吉纳福的美好意愿。狮舞历史久远,《汉书•礼乐志》中记载的“象人”便是狮舞的前身;唐宋诗文中多有对狮舞的生动描写。现存狮舞分为南狮、北狮两大类,南狮具有较多的武功高难技巧,神态矫健凶猛;北狮娇憨可爱,多以嬉戏玩耍为表演内容;根据狮子假型制作材料和扎制方法的不同,各地的狮舞种类繁多,异彩纷呈。
8、龙舞
龙舞,也称“舞龙”,民间又叫“耍龙”、“耍龙灯”或“舞龙灯”,在全国各地和各民族间广泛分布,其形式品种的多样,是任何其他民间舞都无法比拟的。早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已出现以数人集体祭龙求雨的文字;汉代董仲舒《春秋繁露》的记录中已有明确的各种舞龙求雨的记载;此后历朝历代的诗文中记录宫廷或民间舞龙的文字屡见不鲜。直至现在,龙舞仍是民间喜庆节令场合普遍存在的舞蹈形式之一。龙舞最基本的表现手段是其道具造型、构图变化和动作套路。
9、土家族摆手舞
摆手舞是土家族古老的传统舞蹈,主要流传在鄂、湘、渝交界的酉水河流域,以重庆市秀山县、酉阳县、湖北恩施自治州的来凤、湖南湘西自治州的龙山、永顺为主要传承地。摆手舞它分大摆手和小摆手两种。小摆手,土家语叫“Sevbax(舍巴)”或“Sevbaxbax(舍巴巴)”;大摆手,土家语称为Yevtixhhex(叶梯黑)。它集舞蹈艺术与体育健身于一体,有“东方迪斯科”之称。摆手舞反映土家人的生产生活,如狩猎舞表现狩猎活动和摹拟禽兽活动姿态。
10、灯舞
灯舞是历史悠久的中国民间舞。主要在元宵节表演,至少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灯舞源于灯节,是灯的制作工艺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彩灯作道具的舞蹈形式,因灯的造型不同而有各种名称,其表演以南方见长。明、清两代己盛行灯舞,清代文献中记载比较多。灯舞主要在夜晚表演,彩灯照耀中灯、人相映情趣盎然,或通过彩灯形成不同的队形、图案,或摆成“吉祥”“天下太平”等字样,或在变化与穿插中表现各种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