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上市融资失败十大原因分析
企业上市融资失败十大原因分析
企业融资是以企业的资产、权益和预期收益为基础,筹集项目建设、营运及业务拓展所需资金的行为过程。企业的发展,是一个融资、发展、再融资、再发展的过程。一般企业都要经过产品经营阶段、品牌经营阶段及资本运营阶段。随着现代企业自身的不断发展,企业与社会专业机构协作,解决企业自身问题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财经公关、融资顾问等专业机构的出现,为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提供专业化服务。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企业发展也从此走上了一条规范化的道路。
上市融资是手段不是目的,本末倒置最终将会被上市梦想所吞噬。十年间,殒命在上市途中的企业可以列一串长长的名单,他们失败的故事除了带来长长的唏嘘,更有不尽的教训。
中国股市正在经历新一轮的大滑坡,但不可否认的是,过去几年,中国股市连续创造了许多全球之一,特别是新股上市一枝独秀。2010年,中国股市创出全球融资之一的好成绩,虽然这个好成绩是以中国股市全球跌幅第二,以及股民的巨大损失换来的。但对企业来讲,这的确是一场令人向往的财富盛宴。
如果将上市当作唯一的目标,在冲刺IPO的路途中,企业经营最终会失去理性。虽然有不少企业成功冲关融资,完成了漂亮的一跃,但也有一些企业一头栽倒在上市路上。立立电子首开IPO申请先批后撤的先例;安徽九华山上会未通过,打破了内地企业二次上会没有失败的传说;深圳海联讯境外上市未果转投创业板,却被疑其股权结构转换方面存在瑕疵。
上市之路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对失败教训的借鉴,在企业准备发行上市阶段尤为重要。怎样掌控资本游戏话语权?如何降低上市犯错率?虽然企业上市失败的原因不尽相同,但根据最近两年的案例,我们依然可以归纳出企业上市失败的十大典型原因。
1、盈利能力问题
因为盈利能力问题被否决往往有两方面的原因。之一,业绩依赖严重。如税收依赖和关联方依赖,前者的问题常见于科技创新型企业,该类高科技企业往往在一定时期内享受增值税退税、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有些业绩看起来不错的企业往往在剔除税收优惠后,业绩便表现平平甚至不升反降。
未过会的南京磐能电力,通过分析其招股说明书发现,2006年至2009年上半年,公司所享受的所得税和增值税减免金额,占了公司同期利润总额的41.4%、42.29%、29.96%和25.78%,而如果以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为基数计算,这一比率还将会更高。
而安得物流则引起关联方依赖的讨论。根据其招股说明书,在2006年至2009年上半年的报告期内,安得物流与大股东美的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收入占同期业务总收入的8.19%、32.53%、
29.56%、27.47%,关联交易产生的毛利额占总毛利的比重分别为48.18%、42.28%、34.51%、30.82%,被疑净利润对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
第二,持续盈利能力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比较严重。这方面的因素比较多,如专利纠纷、合资条款、销售结构变化、未决诉讼、重大合同不利影响等。
2、主体资格存在缺陷
主体资格缺陷主要体现在历史出资瑕疵、历史股权 *** 瑕疵、实际控制人认定不准确和管理层变动四个方面。
历史出资瑕疵。常见于出资人未足额出资或出资的财产权利有瑕疵的情况,2008年被发审委否决的一例个案中,首发申请企业存在无形资产出资问题,公司控股股东以原有申请人无偿使用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经评估作价2.16亿元向申请人前身增资。该公司设立时,控股股东已将其所属科研部门投入该公司,相关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已由前身公司及改制后的申请人掌握并使用多年,且已经体现在申请人过往的经营业绩中。因此,相关无形资产作价增资存在瑕疵。
历史股权 *** 瑕疵。由于不少拟上市企业是经国有企业或者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而来,其国有股权或者内部员工股权在 *** 过程中,往往出现瑕疵。如国有股权 *** ,企业需考虑是否获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准。
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上市前职工持股人数超过200人的,一律不准上市;存在工会持股、持股会以及个人代持等现象的公司也不准上市。而在内部员工持股的清理过程中,IPO申请公司很容易因为各种利益问题在上市过程中被举报或遭受质疑。
某些BVI构架的红筹公司在转为内地上市的过程中,也要注意股权 *** 问题。如未能过会的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界普遍猜测其被否原因是由于海外上市未果,转为在国内上市,在企业类型由外资公司变更为内资公司时,由于BVI股权构架的问题,股权交易复杂且存在瑕疵。
实际控制人认定问题。根据未过会的北京福星晓程招股说明书显示,汉川市钢丝绳厂直接和福星生物医药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为41.97%,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问题是,福星晓程的主营业务是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实际控制人对公司业绩的提升没有明显作用。而公司第二大股东程毅作为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成立时的核心技术也是由程毅投入,因此市场猜测,程毅才是福星晓程真正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不够准确。
管理层重大变动。创业板明确规定:“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管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被否决的天津三英焊业,2009年1月 12日,两名董事朱树文、卢迅代替因工作变动辞职的李琦、覃西文进入董事会。此时距离公司申请上市不到一年,最终上市失败。
3、募投资金效益风险大
未过会的赛轮股份,招股说明书显示其募投资金投向之一是生产半钢子午线轮胎,并说明该产品80%用于出口,且北美市场占其出口总额的50%。但在赛轮股份上市的过程中,不曾料到2009年国际环境突变,美国 *** 宣布对产自中国的轮胎实施3年惩罚性关税,其募投项目未来的经济效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这类风险还包括经营模式变化、项目可行性等,这些都需要企业给予全面的分析论证。如上海超日太阳能募投资金的投向是,将光伏电池片产能从现有的20兆瓦扩充至120兆瓦,增加幅度为5倍,同时电池组件产量增加1.82倍。但在2009年,光伏产业还未复苏,在国内也被认为是产能过剩行业,因此公司募投项目是否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都缺乏合理解释。
股权质押融资的风险有哪些,股权质押融资要注意什么
股权质押融资存在以下风险:
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
股权设质如同股权 *** ,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而股权价格波动的频率和幅度都远远大于传统用于担保的实物资产。无论是股权被质押企业的经营风险,还是其他的外部因素,其最终结果都转嫁在股权的价格上。当企业面临经营困难出现资不抵债时,股权价格下跌, *** 股权所得价款极有可能不足以清偿债务。虽然法律规定质物变价后的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不足部分仍由债务人继续清偿。但是,由于中小企业的现实状况,贷款人继续追讨的成本和收益往往不成正比。
2、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风险
所谓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是指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公司股东“二次圈钱”,甚至出现掏空公司的现象。由于股权的价值依赖于公司的价值,股权价值的保值需要质权人对公司进行持续评估,而未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相对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同时作为第三方股权公司不是合同主体,质权人难以对其生产经营、资产处置和财务状况进行持续跟踪了解和控制,容易导致企业通过关联交易,掏空股权公司资产,悬空银行债权。
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
现行的股权质押制度因存在诸多缺陷而给质权人带来如下风险:一是优先受偿权的特殊性隐含的风险。股权质押制度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与一般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不同,具有特殊性。当出质公司破产时,股权质权人对出质股权不享有对担保物的别除权,因为公司破产时其股权的价值接近于零,股权中所包含的利润分配请求权和公司事务的参与权已无价值,实现质权几无可能。二是涉外股权瑕疵设质的风险。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规定,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在企业成立后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或核准的期限缴付出资,实行的是注册资本授权制,即股权的取得并不是以已经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前提,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可能以其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设定质权,给质权人带来风险。
股权质押融资风险的防范:
针对上述股权质押融资活动中的一些风险主要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不但可以规避股权质押融资过程中的风险,还能大力促进股权质押融资的良好发展。
1、加强对质押权的审查
在办理股权质押融资时,一方面应对借款企业及被质押股权所在公司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充分分析公司的管理水平、财务状况、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和产权是否明晰等,对融资目的和投资项目进行科学论证,预测借款人未来偿债能力和股权质押的实力,通过有效审查,鉴别出有实力的企业和有价值的股权。另一方面审查是否违反股权 *** 的限制性规定。如借款人为公司股东时,股权设质是否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如借款人为公司发起人之一,应审查其股份设质时公司成立是否已届满三年。
2、加强对出质公司的监督
对于股权质押融资来说,仅仅是监督和限制贷款单位的清偿能力来控制风险是不够的。要保证出质股权的保值和增值,防范股权出质的道德风险,对股权被质押单位的经营行为进行适当监督和限制是必要的还需要股权出质时的金融机构、出质人以及被出质股权的企业共同协商签订相关的合同,完善合同文本,实现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持续性监督,提高银行放贷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中小企业发展中必然会面临外部融资,中小企业充分利用其股权进行质押融资,不但可以节省融资成本、降低融资风险,还可以充分认识到其股权价值,同时注意防范股权质押融资过程中的风险,如此可形成良性循环,在利用股权进行融资的同时还能提升其股权价值,对中小企业来讲,股权质押融资是一个好的融资手段。
股权质押融资的风险有哪些,股权质押融资要注意
股票质押融资是用股票等有价证券提供质押担保获得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它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通常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股票质押融资不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在本质上更体现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在具体的融资细节上由当事人双方合意约定。正常情况下,无论股票是否处于限售期,均可作为质押标的。限售股质押,在限售期先于行权时间结束的,应当认定质押合同有效。
二、股权质押融资存在什么风险?
股权质押融资存在以下风险:
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
股权设质如同股权 *** ,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而股权价格波动的频率和幅度都远远大于传统用于担保的实物资产。无论是股权被质押企业的经营风险,还是其他的外部因素,其最终结果都转嫁在股权的价格上。当企业面临经营困难出现资不抵债时,股权价格下跌, *** 股权所得价款极有可能不足以清偿债务。虽然法律规定质物变价后的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不足部分仍由债务人继续清偿。但是,由于中小企业的现实状况,贷款人继续追讨的成本和收益往往不成正比。
2、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风险
所谓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是指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公司股东“二次圈钱”,甚至出现掏空公司的现象。由于股权的价值依赖于公司的价值,股权价值的保值需要质权人对公司进行持续评估,而未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相对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同时作为第三方股权公司不是合同主体,质权人难以对其生产经营、资产处置和财务状况进行持续跟踪了解和控制,容易导致企业通过关联交易,掏空股权公司资产,悬空银行债权。
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
现行的股权质押制度因存在诸多缺陷而给质权人带来如下风险:一是优先受偿权的特殊性隐含的风险。股权质押制度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与一般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不同,具有特殊性。当出质公司破产时,股权质权人对出质股权不享有对担保物的别除权,因为公司破产时其股权的价值接近于零,股权中所包含的利润分配请求权和公司事务的参与权已无价值,实现质权几无可能。二是涉外股权瑕疵设质的风险。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规定,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在企业成立后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或核准的期限缴付出资,实行的是注册资本授权制,即股权的取得并不是以已经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前提,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可能以其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设定质权,给质权人带来风险。
股权众筹融资风险包括哪些
股权众筹属于一种风险投资的补充,其风险体现在:1、可能违反我国有关证券发行的规定。2、可能构成非法集资而触犯刑法。3、股权众筹平台权利义务模糊,可能导致相关人权益受损。还可能存在股权架构风险、投资人非理性风险、资金监管风险、公司管理风险
股权融资的风险以及优劣势是什么?
1、控制权稀释风险
投资方获得企业的一部分股份,必然导致企业原有股东的控制权被稀释,甚至有可能丧失实际控制权。
2、机会风险
由于企业选择了股权融资,从而可能会失去其他融资方式可能带来的机会。
3、经营风险
创始股东在公司战略、经营管理方式等方面与投资方股东产生重大分歧,导致企业经营决策困难。该种风险主要体现在以董事会为治理核心的法人治理机构中,且投资方股东要求公司保证投资方在公司董事会中占有一定席位。
【知识拓展】
股权融资的优势:
1、股权融资需要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一般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经理组成,相互之间形成多重风险约束和权利制衡机制。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2、在现代金融理论中,证券市场又称公开市场,它指的是在比较广泛的制度化的交易场所,对标准化的金融产品进行买卖活动,是在一定的市场准入、信息披露、公平竞价交易、市场监督制度下规范进行的。与之相对应的贷款市场,又称协议市场,亦即在这个市场上,贷款者与借入者的融资活动通过直接协议。在金融交易中,人们更重视的是信息的公开性与可得性。所以证券市场在信息公开性和资金价格的竞争性两方面来讲优于贷款市场。
3、如果借贷者在企业股权结构中占有较大份额,那么他运用企业借款从事高风险投资和产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就将大为减小。因为如果这样做,借款者自己也会蒙受巨大损失,所以借款者的资产净值越大,借款者按照贷款者的希望和意愿行事的动力就越大,银行债务拖欠和损失的可能性就越小。
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道德风险与资本结构选择
中国期刊网 和 人大论坛 有很多这方面的资料,你可以查一查
这里给你列一篇
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道德风险与资本结构选择
一、股权融资中的道德风险
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引起的股东与经营者的委托 *** 关系中,由于双方信息不对称、股权治理功能弱化、债务约束软化、经营者报酬激励制度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经营者存在如下道德风险:
1、经营者的努力水平降低。这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中的突出表现是经营者“重股轻债”,所带来的问题之一就是经营者忽视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从而造成资本使用效率低。从总体上看,我国上市公司经营效绩有明显下降趋势,1992~2002年各年的净资产效益率分别为14.28%、14.68%、13.15%、10.78%、9.59%、9.69%、7.45%、8.23%、7.63%、5.35%和5.65%.这种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经营者努力水平的下降。
2、经营者投资行为不足。随着物资资本证券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人力资本专用性的日益增强,作为物资资本所有者的股东可以在资本市场上通过组合投资、出售股权等方式回避其投资风险,而作为人力资本所有者的经营者则难以做到这一点。因此,与股东相比,经营者更加偏好风险厌恶,从而在投资决策中选择抵风险投资项目,放弃对股东有利的高风险投资项目。从股东来看,这就是投资不足问题。它是一种非效率的投资,将使企业价值降低。这一问题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资本中的具体表现是:将股权融资的资金不按招股说明书的承诺使用,而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存放银行获得利息、委托金融机构 *** 理财、投资非商业竞争性项目等保守投资项目。这不仅损害了股东利益,而且也减少了公司价值。
3、经营者过度投资。詹林和麦克林认为,当经营者的持股比例较低时,经营者为了获得由企业规模扩大带来的金钱和非金钱收入,就会在投资决策中选择并非有利于股东的扩大企业规模的投资项目。从股东来看,这就是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一样,它也是一种非效率的投资,将使公司价值降低。这一问题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资本的使用中表现尤为突出。如一些上市公司将股权融资的资金投资于效益较低的新项目,盲目扩大企业规模;也有一些上市公司盲目地将股权融资的资金投资于不熟悉、与主业毫不相关的产业,甚至是非朝阳产业。从投资结果来看,这些投资行为均属于过度投资行为。
4、经营者偏好多留利的股利政策。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整的情况下,经营者在治理结构不完整的情况下,经营者为了营造自己的“小王国”,获得更多可供自己支配的资金,在制定股利政策时总是偏好少发现金股利,保留更多的现金流量,以获得由企业规模扩大所带来的金钱和非金钱收入。
5、经营者行为短期化。即经营者只考虑在任期间的公司经营业绩,而不考虑退位后的公司发展,甚至牺牲公司长远利益以换取任何期间利润的暂时增长。
二、抑制股权融资道德风险的资本结构选择
根据委托 *** 理论,要抑制经营者的道德风险行为,就必须有一套有效的制度安排,使经营者对其行为后果承担风险。资本契约理论认为,资本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方面,选择合理的资本结构是抑制经营者道德风险行为的一种契约安排。具体而言:
1、 将经营者的人力资本权益化。即通过股票期权、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和业绩股份等股权激励方式,把经营者的人力资本股权等激励方式,把经营者的人力资本股权化,使之成为公司资本结构的组成部分,使之带来的收益成为经营者的长期风险收入。这种长期股权激励机制在美国公司中被普遍采用。实践证明:它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方面,能够使经营者的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相匹配,抑制经营者的道德风险,激励经营者为促进企业持续发展而作长期投入。
2、完善债务约束机制。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债务约束机制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1)按照市场原则,塑造银企关系,使之建立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2)完善退市与破产的法规体系及实施环境,充分发挥退市与破产机制的作用,强化债权人的“相机性控制”;(3)完善信用评估制度,建立一个监管统一、评估机构独立、供需平衡、竞争公平的信用评估市场;(4)借鉴美国的经验,建立“戳穿公司的面纱”机制,即在企业股东和当事者(经营者、关联企业等)为了逃避债务,采取欺诈手段转移财产,造成企业破产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对他们的财产进行追索,使他们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调整股权结构。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国有股“一股独大”;;二是国有股东身份不明确;三是股权高度集中;四是国家股和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显然,具有这些特点的股权结构不可能起到应有的激励与约束作用。要解决这一问题,不仅要改革和完善国有股权管理体制,还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对股权结构进行调整:(1)解决国有股减持与上市流通问题。借鉴国际经验,对国有股减持与上市流通需要解决如下几个问题:之一,要有明确的目标:第二,明确立法;第三,要有实施国有股减持的范围、程度和方式;第四,确定国有股减持的范围、程度和方式;第五,确定国有股减持的 *** 价格及受让方;第六,明确国有股减持所获资金的用途。(2)在明晰现有投资主体身份和产权的基础上,发展外商投资者、民营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等投资主体,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体系和产权制衡机制。(3)发展具有工会性质的职工持股会。与“员工持股计划”相比,建立具有工会性质的职工持股会,能够把职工作为股东的利益与作为雇员的利益相分离,使职工以股东身份独立于经营者,参与公司所有权分配或公司治理时采取集体行动。可见,发展具有工会性质的职工持股会既有助于强化对职工的激励,又有助于职工参与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