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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十大骗局有哪些的简单介绍(投融资是啥)

时间:2024-07-05

投资理财过程中常见的骗局有哪些?

之一,高级金融形态的骗局。这类骗局多是在法律的保护下,采取复杂的金融设计方案,让投资者仿佛在云里雾里,时而似乎看见了“良好”投资的光明和希望,时而又觉得不明就里。

这方面最使人惊讶的经典骗局,莫过于华尔街著名的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前主席伯纳德?麦道夫所设的惊人骗局,不知有多少富翁、聪明人甚至银行等金融机构都上了他的当。要避免陷入这一类高级金融形态的骗局,就必须把握两个基本原则:一是不熟不做;二是要有警觉性,不明白不拿钱,或者说绝不轻易投资。

第二,低级金融形态的骗局。这类骗局多在没有法律保障的情形下进行,主要利用高利诱惑手段,如虚拟传销集资骗钱、高利揽储拿钱不还等,不一而足。所以,要防止掉入这类的金融骗局,就必须坚持有法律保护,弄清对方的法律角色和经济实际背景等诸方面的情况,不参与民间的高利融资放贷活动。

第三,忽悠人的准骗局。之所以说是准骗局,是因为它有合法的法律基础,却不是善意的投资理财策划,或是不具有帮助性的投资理财规划。比如说,投资者在投资股票时,有人怂恿他投资那些设计复杂、价值离奇的股票权证,说是高风险高回报。殊不知,高风险并不注定对应高回报。

第四,金融产品设计或者服务的误导性骗局。这会导致投资理财者无利可图或者招致损失,有上当受骗之感。诸如一些无获利前景和无良好获利可能的所谓保本型投资理财基金,却暗藏了交易缺口的风险代价;一些水平有限或有私利倾向的保险代表没有准确地向投资者陈述保险理财产品的风险所在,如“断保”的风险代价;还有些金融机构所推出的投资理财产品,一方面用大字陈述该产品的优点和长处,一方面却把有关的责任、风险和免责事项用小字打在页尾的不引人注目处,使投资理财者对其忽略而受损。所以,对于这一类情形,投资理财者就必须对正反两个方面的情况都需完整地了解,要把所有的文字了解透彻,尤其是要注意那些小字的注解说明,要求投资理财顾问全面地陈述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只有投资顾问或理财代表的陈述是全面的、透彻的、辩证的,投资者才能对理财产品有充分的掌握,并最终决定是否参与理财顾问或代表所推荐的投资理财。

股票融资公司常用骗局有哪些?

融资骗局常见套路盘点:

1、考察费;

融资骗子与企业联系业务时,在不了解企业情况的前提下要求到企业考察,且要求支付考察费。

2、项目受理费

项目受理费,是指融资骗子在收到企业的有关资料后要求融资企业缴纳的、对项目进行评估和项目预审发生的费用。尤其是号称有外资背景的投资顾问机构往往把收取项目受理费,作为一种项目控制程序和费用转嫁的方式。

3、撰写商业计划书费用;

融资骗子一般都要求融资企业提供项目商业计划书。一般企业已经 *** 了商业计划书,但融资机构以各种理由不予认可,并作为项目往下进行的必要环节;要求必须提供所谓“国际标准格式”的商业计划书。

4、评估费;

在融资过程中,融资骗子会要求对资产或对项目进行评估。要求企业到指定的融资机构或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5、保证金;

融资骗子要求融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自己预先设定的程序操作,否则不往下进行;资金方设置了严格的违约条款。

6、律师费;

这是更具有欺诈性的费用。现在骗子收取考察费、评估费、保证金比较困难。相对来说收取律师费比较容易。这律师费大部分要返给骗子的。

十大领域非法集资骗术曝光有哪些?

公安部的数据显示,2016年,公安机关针对非法集资共立案1万余起,平均案值达1365万元,亿元以上案件逾百起。银监会日前召开座谈会,分析近期非法集资的趋势和新花样,梳理出十大领域各有哪些非法集资的骗术。

民间投融资中介

以投资理财为名义,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

为资金的供需双方提供居间介绍或担保等服务,利用“多对一”或资金池的模式为涉嫌非法集资的第三方归集资金。

实体企业出资设立投融资类机构为自身融资,有的企业甚至自设或通过关联公司开办担保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

*** 借贷

一些网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出借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出借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形成资金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一些网贷平台未尽到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名义发布大量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个别网贷平台编造虚假融资项目或借款标的,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为平台母公司或其关联企业进行融资,涉嫌集资诈骗。

虚拟理财

以“互助”“慈善”“复利”等为噱头,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

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利诱性极强,如“MMM金融互助社区”宣称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的高额收益,投资60元至6万元,满15天即可提现。

无实体机构,宣传推广、资金运转等活动完全依托 *** 进行,主要组织者、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涉案资金等“多头在外”。

通过设置“推荐奖”“管理奖”等奖金制度,鼓励投资人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层级关系,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相互交织的特征。

房地产行业

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诱导公众购买。

房地产企业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项目还没进行开发建设时,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有的还存在“一房多卖”。

房地产企业打着房地产项目开发等名义,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集资。

私募基金

公开向社会宣传,以虚假或夸大项目为幌子,以保本、高收益、低门槛为诱饵,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私募机构涉及业务复杂,同时从事股权投资、P2P网贷、众筹等业务,导致风险在不同业务之间传导。

地方交易场所

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场所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有的现货电子交易所通过授权服务机构及 *** 平台将某些业务包装成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出售,承诺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

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和中介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个别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少数挂牌企业(大部分为跨区域挂牌)在有关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宣传已经或者即将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向社会公众发售或 *** “原始股”,有的还承诺固定收益,其行为涉嫌非法集资;有些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获得会员资格的中介机构,设立“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为挂牌企业非法发行股票活动提供服务。

相互保险

有关人员编造虚假相互保险公司筹建项目,通过承诺高额回报方式吸引社会公众出资加盟,严重误导社会公众,涉嫌集资诈骗。

一些以“互助”“联盟”等为名的非保险机构,基于 *** 平台推出多种与相互保险形式类似的“互助计划”。这些所谓“互助计划”只是简单收取小额捐助费用,没有经过科学的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不订立保险合同,不遵守等价有偿原则,不符合保险经营原则,与相互保险存在本质区别。其经营主体也不具备合法的保险经营资质,没有纳入保险监管范畴。此类“互助计划”业务模式存在不可持续性,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难以有效保障,可能诱发诈骗行为,蕴含较大风险。

养老机构

打着提供养老服务的幌子,以收取会员费、“保证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以投资养老公寓或投资其他相关养老项目为名,承诺给予高额回报或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

打着销售保健、医疗等养老相关产品的幌子,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入资金。不法分子往往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亲情关爱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吸引老年人投资。

“消费返利”网站

消费返利网站打出“购物=储蓄”等旗号,宣称“购物”后一段时间内可分批次返还购物款,吸引社会公众投入资金。一些返利网站在提现时设置诸多限制,使参与人不可能将投入的资金全部取出,还有一些返利网站还将返利金额与参与人邀请参加的人数挂钩,成为发展下线会员式的类传销平台。此种“消费返利”运作模式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人将面临严重损失。

农民合作社

一些地方的农民合作社打着合作金融旗号,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用于转贷赚取利差或将资金用作其他方面牟利等。

有的合作社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融资诈骗套路有哪些

答:融资诈骗套路有以下6种。

1、考察费:融资骗子与企业联系业务时,在不了解企业情况的前提下要求到企业考察,且要求支付考察费。

2、项目受理费。

3、撰写商业计划书费用。

4、评估费:在融资过程中,融资骗子要求企业到指定的融资服务机构或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5、保证金:融资骗子要求融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自己预先设定的程序操作,否则不往下进行;资金方设置了严格的违约条款。

6、骗取律师费。

融资遭受到诈骗的,被害人应该及时到派出所报案,让派出所介入调查,帮助追回被骗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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