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新建商业房地产出租经营,欲评估其转让价格。现选择了3个经营规模不同的类似出租商业房地产作为可比实例,测算估价对象房地产的净收益。已知每个可比实例在估价时点前连续3年的平均年净收益分别为280万元、300万元和350万元;依据最高最佳使用原则选取了350万元作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年净收益。
问题:
1.这样的做法有哪些错误?
2.若估价对象的年净收益保持不变,具体可采用那些方法求取估价对象的年净收益?
答 案:1.错误:
①由于3个交易实例经营规模不同,其中与估价对象房地产经营规模差异较大的交易实例不宜选作可比实例。
②未说明3个交易实例的净收益是否属于可观收益。
③不应采用年总净收益,而应采用单位面积的年净收益。
④不应选用350万元作为估价对象的年净收益(或应采用3个可比实例的平均值作为估价对象的年净收益)。
2.具体可选择过去数据简单算术平均法,未来数据简单算术平均法,或未来数据资本化公式法确定。
[试题分析]
本题主要考核转让价格评估中,采用比较法计算估价对象的净收益的过程。选择可比实例时应注意经营规模要与估价对象相当,可比实例的平均年净收益要注意是否客观合理。估价对象年净收益的计算应根据可比实例年净收益计算取得,不能将最高最佳使用原则适用于此。估价对象年净收益与可比实例的年净收益应使用每平方米的年净收益进行比较。不可采用总价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