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1日,甲公司应付乙银行一笔贷款500万元到期,因发生财务困难,短期内无法支付,当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债务重组协议,约定减免甲公司债务的20%,其余部分延期两年支付,年利率为5%(等于实际利率)利息按年支付。金融机构已为该项贷款计提了50万元坏账准备,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乙银行在该项债务重组业务中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为( )万元。
A.50
B.60
C.80
D.100
答 案:A【答案】A
【解析】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400万元作为重组后债权的人账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450万元(500万元-50万元)与重组后债权的入账价值400万元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务重组损失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