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丁公司、戊公司签订的转卖大蒜的合同的效力如何?并说明理由。
答 案:①甲公司与丁公司的大蒜转卖合同有效。因为甲公司在乙公司将大蒜交付承运人丙公司时即取得货物的所有权,其与丁公司订立的大蒜转卖合同属于所有权人处分自己所有的物,合同有效。②甲公司与戊公司的大蒜买卖合同也有效。因为甲公司尚未将大蒜交付给丁公司,其与戊公司订立合同时仍享有大蒜的所有权,甲公司的行为属于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如果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丁公司)因不能按照买卖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大蒜已经交付戊公司,由戊公司取得所有权),可以请求追究出卖人(甲公司)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