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商场签订长期供货合同,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供货,每周送货一次,期限2年;丙公司代为送货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公司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向乙商场送货。乙商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判决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判决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B.判决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判决甲公司、丙公司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判决甲公司、丙公司分担违约责任
答 案:A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甲公司)应当向债权人(乙商场)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