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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赠送给个人股权怎么做帐

时间:2024-07-06
本月以来我们为大家剖析讲解最多的问题就是有关公司赠送给个人股权怎么做帐基本介绍,可见为此困惑的不仅您一人。但在我们整理了相关知识点,通过围绕公司赠送的股权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官司吗的问题为大家分享过后,想必也解开了不少人的心结。那么,我们今天要为大家分享的内容依旧专业和全面。也希望本篇文章能给您带去帮助。

股权 *** 怎么做账

股权 *** 做账的具体 *** 如下:

1、股权 *** ,没有发生溢价,不交个人所得税。

2、股权 *** 时,要签订股权 *** 协议,根据协议入账。借:实收资本—转出方,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3、公司发生股权 *** ,要修改公司章程,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根据股权 *** 协议入账会计分录:借:实收资本—原股东,贷:实收资本—新股东;股权 *** 款可以不通过公司账户,如果通过公司账户,会计分录:新股东交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 *** 款;支付原股东,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 *** 款,贷:银行存款。

股权 *** 的性质

股权 *** 协议是当事人以 *** 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 *** 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 *** 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根据相关规定,股权 *** 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 *** 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 *** 生效。股权 *** 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 *** 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股东变更之后,该股权 *** 协议的受让一方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公司股权 *** 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做账 *** 见下面:

根据股权 *** 协议入账,一般会计分录:借:实收资本--原股东;贷:实收资本--新股东。股权 *** 款可以不通过公司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 *** 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 *** 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 *** 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 。

公司股权 *** 给个人怎么做分录

公司股权 *** 给个人做分录,

(1)受让方股款一次到位的公司会计处理。

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再支付给出让方股权款。股权 *** 交割,受让方汇入公司股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出让方,

同时:

借:实收资本-出让方,

贷:实收资本-受让方,

公司汇给出让方股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出让方,

贷:银行存款。

如果出让方为自然人,且 *** 股款大于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时,应注意 *** 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公司应予代扣代交:

借:其他应付款-出让方,

贷:银行存款( *** 股款-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 股款-出让方原出资额)×20%税率]。

另一种情况是受让方不通过公司直接支付给出让方的股权款.根据受让方的汇出凭证及出让方的汇入凭证与收据:

借:实收资本-出让方,

贷:实收资本-受让方,

如果出让方为自然人,且 *** 股款大于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时, *** 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出让方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2)受让方股款分期到位的公司会计处理。

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再支付给出让方股权,当支付款小于50%股份 *** 协议价格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出让方,

当支付款大于等于50%股份 *** 协议价值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出让方,

同时:

借:实收资本-出让方,

贷:实收资本-受让方。

公司股权 *** 怎么做账

1、接收投资单位

借:实收资本——出让人

贷:实收资本——受让人

2、出让股权单位

借:其他应收款——受让人

贷: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

投资收益 (如果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

3、受让股权单位

借: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 (股权面值)

营业外支出(折价购买,贷记投资收益)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实收资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

(二)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余额,借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科目,按其权益成份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

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如有现金支付不可转换股票,还应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将重组债务转为资本的,应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本企业股份的面值总额。

贷记本科目,按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相应的实收资本或股本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四)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应在行权日,按根据实际行权情况确定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应计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本科目,按所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

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应按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五、企业(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借记本科目(已归还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科目,贷记“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科目。

中外合作经营清算,借记本科目、“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已归还投资)、“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总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收资本

股东股权 *** 后,公司给此股东的现金将如何做帐?

股东股权 *** 后,公司给此股东的现金将如何做帐?

1、在会计中,股东股权 *** 后,不可以直接用利润买他的股权的。如果用公司的前买他的股份就相当与减资。需要办很多手续的。

(1)一般来说,公司给股东的现金做账方式为:

借:实收资本--D

贷:实收资本--C

实收资本--A

实收资本--B

(2)给D的分录(必须有股东会决议)

借:其他应收款-ABC

贷:现金(给D)

(3)个人所得税

借: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借:应付股利

贷:其他应收款-ABC

2、股权 *** ,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 *** 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 *** 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所有权整体转移,但却与法人财产权毫不相干。企业及其财产整体 *** 的形式就是企业股权的全部 *** 。全部股权的 *** 意味着股东大会成员的大换血,企业财产的易主。但股权全部 *** 不会影响企业注册资本的变化,不会影响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不会妨碍法人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法人财产权不会因为股权 *** 而发生改变。

公司亏损,公司两个股东,一个股东股份 *** 给另一个股东,如何分配亏损,股权 *** 如何做账

股权 *** 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 *** 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其他权利。

1、股权 *** 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 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 *** 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 ***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 *** 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 *** 。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 *** 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 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 *** 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档案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 *** 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 *** 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 *** 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 *** 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 *** 。”

该项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一方面要保证股权 *** 方相对自由的 *** 其出资,另一方面考虑有限公司资合和人合的混合性,尽可能维护公司股东间的信任基础。根据公司法的这一规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外部股权 *** 必须符合两个实体要件: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和股东会作出决议。这是关于公司外部 *** 出资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之一,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第二, *** 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

2、股权 *** 实务操作方式:

股权 *** 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 *** 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 *** 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 *** 草案,对股权 *** 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另一种方式 *** 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 *** 协议,而后由 *** 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 *** 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 *** 款,如股权 *** 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股权 *** 后公司分红,原股东有份吗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需要分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股权 *** 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已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另一种情况是股权 *** 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还没有经过股东会表决,或者股东会表决不通过。在前一种情况下 *** 股权的原股东对于公司股东会已经表决分配但还没有支付给自己的股利享有请求权,后一种情况下已经 *** 股权的原股东无权请求公司分红。如果 *** 股东与受让股东已经对 *** 之前未分红利有约定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约定。

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利分配请求权分为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和具体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后者又称为股利金额给付请求权。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公司股东股权 *** 问题

2006年得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公司没有规定股东会议有权通过表决来强制要求某股东撤股或 *** 股份的,所以只能以公司的名义向该股东提起赔偿或诉讼,不能强制撤股或 *** 股份.

先进行调节,如果不能进行,就直接运用法律武器。

股权 *** 后,股东出资时间如何定。

股权 *** 不是新资投入,投资时间是保持不变的,分红股数不变,债务责任(按股权)不变,只是股东名称改变了而已,,如果是认股权数量多少而认懂事的话应该懂事也会改变,仅此而已。

股东股权 ***

股权 *** 程式很复杂,首先要看公司章程关于股权 *** 的相关规定,如果有规定按规定办;如果没有规定则按公司法上关于股权 *** 的相关规定办理;另外还得考虑优先权问题。

股权质押后公司其他股东股权 ***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 *** 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 *** 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 *** 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 。律师港湾解释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 *** 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 *** 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 *** 。经股东同意 *** 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 *** 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 ***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于你不愿意继续作为股东参与新公司,且有意 *** 你的股权,其他股东不愿意接收你的股权,因此,你可以向其他人 *** 你的股权,从而实现在该公司的退出。当然,该 *** 还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具体的 *** 价格你们可以协商决定,也可以根据公司净资产确定。

股权 *** 后股东的责任还要承担吗

这要看股权 *** 协议条款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如果股权连同债权债务一同 *** 的,受让人就要承担责任,反之 *** 人就要承担责任。还有就是与那些股权 *** 不相关的事,肯定也是 *** 人担责的。

股权 *** 后 股东名册变更的效力如何?

股权 *** 后,股东名册变更的效力如何?股东名册和公司登记的记载事项不一致时,又应当怎样处理?

关于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效力,我国公司法并未明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效力。

股东名册是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置备的公司档案,公司负有置备股东名册并正确记载的义务。以股东名册记载股权 *** ,并确定股权 *** 的效力,有利于准确判断股东资格和股权 *** 时点,认定股权 *** 是否完成,同时也有利于规范公司股权 *** 行为。股权 *** 以股东名册登记为生效要件,也符合我国民事立法关于物权变动登记生效的原则。但公司实践中,很多公司没有置备股东名册或者记载不实,股东名册与物权登记相比较也有登记主体不同、公信力不强等问题,公司法规定公司置备股东名册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公司确认自己的股东以及起到一定范围的公示作用,以股东名册作为股权 *** 生效标准过于严格,不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秩序。因此,可以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为股权变动生效要件,但如有相反证据证明可以推翻股东名册记载,则可认定股权 *** 不发生法律效力。其它公司档案,如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和会议纪要均可作为证据予以证明。

在股权 *** 后,有些公司并未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手续,或者未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甚至有些公司没有置备股东名册。如何认定股权 *** 的效力及相关法律责任,应就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因 *** 人或受让人过错而未完成变更登记,应根据过错情形由 *** 人和受让人双方分别或共同承担责任,两种变更登记未办理,股权 *** 不具有对抗公司和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因公司过错而未完成变更登记或未设定股东名册,公司应承担因此给受让股东造成的损失,并且承担未履行备置股东名册和办理变更登记的法定责任。在未进行股东名册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受让人尚未被公司确定为形式上的股东,因此不能行使股权,但可向公司请求损害赔偿, *** 人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将行使自益权所得利益交付受让人,在行使共益权时应告知并征得受让人同意,不得恶意行使股权而获得不当利益,否则 *** 人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在未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受让人和公司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公司实践中,存在股东名册和公司登记的记载事项不一致的情形,应分别情况处理。股东名册和公司登记都具有权利的推定力,其各自的效力分别及于公司内部和公司外部。如果涉及公司外部关系,应推定公司登记有效,以公司登记记载为准;如果涉及公司内部关系,则可推定股东名册记载有效;如果仅涉及 *** 人和受让人的关系,则应综合股权 *** 协议及其实际履行情况、股东名册记载来加以认定。至于责任的追究问题,应根据记载不一致的原因,以公司过错亦或公司登记机关过错予以确认。

实践中,有的受让方在未办理股东名册和公司登记变更的情况下,即向公司行使股权和参与了公司管理经营。根据股东名册的对抗效力,股权 *** 已经完成,股权在公司已经知情的情况下可对抗公司。公司应被视为确认了受让方的股东身份。受让方举证证明已经行使股权的事实,公司便不能以未进行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主张推定力和免责力。公司应当承担未进行股东名册登记的责任。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 *** 如何处理

经股东会决议,再到工商局办理变更即可。

关于公司赠送给个人股权怎么做帐和公司赠送的股权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官司吗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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