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中,属于一经计提不得转回的有
一、存货减值:可以转回,如果已经计提减值的产品已经销售,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
二、固定资产:不可以转回。
三、无形资产:不可以转回。
四、投资性房地产:
1、成本计量不可以转回。
2、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减值。
五、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
2、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转回。
3、应收账款和贷款可以转回。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转回。(如果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不是通过损益转回)
六、长期股权投资:不可以转回。
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以转回(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扩展资料:
对资产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其分别是:对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计提的坏帐准备;对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对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等长期投资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对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对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对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除了货币资金、应收票据、预付帐款、长期待摊费用等外的资产均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计提减值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吗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是不可以转回的。可以转回的减值准备有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一,存货减值:可以转回,如果已经计提减值的产品已经销售,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
固定资产:不可以转回。
无形资产:不可以转回。
投资性房地产:
1、成本计量不可以转回。
2、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减值。
二,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
2、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转回。
3、应收账款和贷款可以转回。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转回。(如果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不是通过损益转回)
长期股权投资:不可以转回。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以转回(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问题。IFRS规定所有资产减值时均需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当期利润,同时减值因素消除后减值准备均可转回,相应增加利润或者减少亏损。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应收款、存货等流动性较强的资产的减值损失可以转回,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的减值视同永久性减值,一旦计提即不得转回。
其理由是:一方面,此类长期资产价值较大,减值情况较为少见,对于减值准备的计提需要特别谨慎,一旦减值就应当是永久性的。对此问题,财政部会计司与其他长期资产的主管部门(如软件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部门)有过多次讨论。另一方面,现实中近年来确有一些利用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的案例,这时的减值准备计提既不符合实际情况也不客观。有鉴于此,在征求意见稿中即规定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正式稿中继续明确了这一问题。这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与IFRS的第二个实质性差异,IASB对此也表示理解。”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吗,需要什么手续
可以,转回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会计分录如下: 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信用减值损失 计提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分录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预期信用损失. 1、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该工具(或组合)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企业应当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2、如果资产负债表日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小于该工具(或组合)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应当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债权性投资
债权性投资是指为取得债权所进行的投资。如购买公司债券、购买国库券等,均属于债权性投资。企业进行这种投资不是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剩余资产,而是为了获取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并保证按期收回本息。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这种投资包括交易性投资和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其中,交易性投资是指为了从价格的短期波动中获利而购置和持有的债权性金融资产;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债权性金融资产: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2、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企业购置和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企业购置和持有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债权性金融资产,以及不能明确归入其他各类的非衍生债权性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