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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资时间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4-07-07

股权 *** 后新进股东的出资时间如何确定

对于办理股权 *** 变更的新股东出资时间问题,很多人存在误区。一般分为两种观点:其一是以新股东交付 *** 价款时间为新股东出资时间;其二是以原股东交付出资时间为受让股东出资时间。应以第二种判断为准。因为,股权 *** 是依法经公司股东同意后,出让股东与受让股东之间的股权 *** ,实质上是公司“体外”的一种合同交易,由受让人向 *** 人支付 *** 价款,不涉及新股东向公司交付出资,并不影响股东对公司的出资时间变动,因此,原股东交付出资的时间为受让股东的出资时间。完成标准及违法形态股东只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认缴的出资额,并且以货币出资的,按货币足额存入公司账户,以非货币出资的,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非货币财产的所有权转至公司名下,才算完成了出资的义务[2]。所谓股东出资的违法形态,是指股东在出资过程中违法出资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实质违法形态和形式违法形态两种,前者指股东在出资过程中没有履行或没有适当履行自己出资义务的违法形态,而后者是指股东在出资过程中其出资意思的外在表现形式违反法律规定的违法形态。实质违法形态主要包括:拒绝出资、虚假出资、出资形式不符合法律要求、出资标的物估价过高、货币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等具体违法形态。形式违法形态主要包括:未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未在股东名册上记载、未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等。

股东出资时间是指什么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 *** 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扩展资料

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

1、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2、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3、注册资金随时因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资本

解读公司注册股权出资的3种限制

公司注册股权出资的3种限制是什么?还不清楚的老板这就跟着曼德企服一起来看看吧!

之一种,股权出资的缴纳时间限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更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严格限制股权出资的缴纳时间,详情如下:

1、公司设立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自被投资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投资人应当实际缴纳,被投资公司应当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2、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应当在被投资公司申请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前实际缴纳。

第二种,股权的出资比例有限制

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也就是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所以,全部股东不可能全部以股权出资设立一家公司,必须有股东以货币出资,而且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资资本的30%。

第三种,股权出资的缴纳办法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权作为非货币财产 *** 时的两种情况:

1、投资人在公司设立时,依法以股权出资的,被投资公司应当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时办理股权认缴出资的出资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登记。投资人实际缴纳股权出资后,被投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办理有关投资人实际缴纳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的变更登记。

2、投资人在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以股权实际缴纳出资的,被投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办理有关投资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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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 *** 后出资时间怎么算?

一,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 *** 的相关规定 根据《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 *** 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 *** 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 *** 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 *** 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 *** 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 *** 。 经股东同意 *** 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 *** 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 强制执行程序 *** 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 *** 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 公司章程 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 继承人 可以 继承 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股权 *** 后出资时间怎么算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公司名称 和住所; (二) 公司经营范围 ; (三) 公司注册资本 ;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股权 *** 不是新资投入,出资时间是保持不变的, 债务 责任(按股权)不变,只是股东名称及权利义务发生改变而已。 综上所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 的条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一般而言需要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公司法》第二十五条中对出资时间做出了必要的说明,即出资时间的确定由公司章程确定,股权 *** 行为并不能改变公司章程中出资时间的约定,因此, 股权 *** 后出资时间怎么算 ?这一问题的答案是,出资时间依据公司章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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