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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十大禁止条例(浙商证券安全吗)

时间:2024-07-05

怎么注销浙商证券账号?

注销证券账户的具体流程如下:

之一步:到之前开立证券账户的营业部(必须是你之前开证券账户的券商营业部,即在哪里开的证券账户就必须在哪里注销你的证券账户,无法到其他券商办理,也无法在开证券账户的券商的其他营业部办理,)提出注销股票账户的申请。

第二步:按照券商营业部的要求在券商营业部给你的单子找该营业部的相关负责人签字。

第三步:在券商营业部各个岗位的相关负责人签完字之后到柜台凭你的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你的股票账户的销户手续。

第四步:在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手续之后的第二天或者这之后办理你的证券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注意事项:你在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的时候只需要携带你的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但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的前提是你在办理销户的当天不能够进行股票买卖的交易,否则你是无法在当天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手续的。

扩展资料

从2019年3月1日起将实现证券账户网上销户,具体要求如下:

一、为证券账户销户提供便利。

即在投资者已了结相关业务、清空证券资产、注销相关权限后,券商应当为投资者办理证券账户注销业务提供便利。对于非现场开户(见证开户和网上开户)的投资者,应当至少提供与开户方式一致的非现场销户(见证销户和网上销户)服务。

二、比照网上开户方案制定网上销户流程。

对于投资者提出的网上销户申请,券商应当比照公司现行的网上开户方案制定网上销户流程,在通过密码校验、公安联网核查等方式确认投资者真实身份的基础上,通过视频见证方式准确了解投资者网上销户申请的真实意愿,并为其办理相应业务。

对于需要注销证券账户的,禁止以撤销指定交易、解除托管关系等方式敷衍投资者注销证券账户的真实意愿。若投资者仍有意愿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则在办理转户业务时应避免注销其证券账户。

三、两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

根据《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证券公司在接到投资者销户申请后,应当在与该证券账户相关的业务了结后两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不得无故拒绝或拖延。

四、不得收取销户费用。

按照中国结算发布的《关于调整证券账户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证券公司不得向投资者收取销户费用。

五、明年3月1日起实施。证券公司需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六、无故拒绝、拖延销户的券商,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开户 *** 机构或网点的开户 *** 业务资格。

2019年3月1日后,对于投资者投诉未按本通知要求或其他原因无故拒绝、拖延为投资者办理证券账户销户手续的证券公司,一经查实,将视情节面临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账户

证券转银行显示禁止客户取款,怎么回事?

证券转银行时提示“客户禁止取款”的原因大致有以下两种情况:

1、身份证有效期过期三个月或以上(可以本人携带身份证交易时间临柜更新,或者7*24小时通过易淘金APP更新,菜单:“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身份证升位及有效期更新”,一般T日办理,T+1恢复正常)

2、三方存管补签,需要您持本人身份证、同名银行卡或存折(银行支持使用存折的)在交易时间到开户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相关手续并签署“三方存管协议”。

浙江省经纪人管理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确立经纪人的法律地位,规范经纪行为,保障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经纪人及其经纪活动。金融、保险、证券、期货行业的经纪,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经纪人是指为促成他人商品交易提供中介服务,并由此获取佣金,依法设立的经纪企业、合伙经纪企业、独立经纪人。

本条例所称商品包括营利 *** 。

本条例所称中介服务是指经纪人在委托方与合同他方订立合同时充当订约居间人,为委托方提供订立合同的信息、机会、条件,或者在隐名交易中代委托方与合同他方签订合同的经纪行为。第四条 鼓励、支持和保护经纪人依法进行经纪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经纪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经纪人从事经纪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第六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经纪人和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机关。

税务、审计、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经纪人和经纪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登记管理第七条 实行经纪人员业务知识考核制度。

考核的内容为从事经纪活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以及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考核的具体办法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第八条 经纪人员业务知识考核合格后,具有下列条件的,可申请领取经纪人员资格证书: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非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

(三)申请经纪资格之前三年内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因经济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第九条 申请经纪人员资格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发证。

申请科技、房地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行业的专业经纪人员资格证书的,由省或者市(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审查、发证。第十条 取得经纪人员资格证书的,可依法申请设立经纪企业、合伙经纪企业和独立经纪人,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纪活动。第十一条 设立独立经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居民身份证和固定的业务场所;

(二)取得经纪人员资格证书;

(三)国家有关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独立经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纪活动,并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第十二条 设立合伙经纪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一条第(一)项条件;

(二)由两名以上具有经纪人员资格证书的个人作为合伙人发起成立;

(三)兼营特殊行业经纪业务的,应当具有两名以上取得相应专业经纪人员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

(四)专门从事特殊行业经纪业务的,应当具有四名以上取得相应专业经纪人员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

(五)国家有关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经纪企业从事经纪活动,依法承担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经纪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三条 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经纪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定代表人取得经纪人员资格证书;

(二)从业人员中取得经纪人员资格证书的不少于五人;

(三)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固定的业务场所;

(四)注册资金在十万元以上;

(五)兼营特殊行业经纪业务的,应当具有两名以上取得相应专业经纪人员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

(六)专门从事特殊行业经纪业务的,应当具有四名以上取得专业经纪人员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

(七)国家有关企业法人登记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纪企业是负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第十四条 除独立经纪人、合伙经纪企业、经纪企业外,其他经济组织兼营经纪活动,需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十五条 取得经纪人员资格证书而未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人员,可受聘于经纪企业或者合伙经纪企业。

经纪企业、合伙经纪企业接受 *** 人员从事经纪活动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禁止未取是经纪人员资格证书的个人从事经纪活动;任何个人或者单位未经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纪活动。

浙江省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了规范市场中介机构行为,维护中介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委托人和市场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市场中介机构的中介服务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金融、保险、证券、期货等国家垂直管理行业的市场中介机构除外。有关法律、法规对市场中介机构及其中介服务活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市场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运用专门的知识和技能,为委托人提供检验、检测、认证、鉴定、鉴证、评估、会计、审计、 *** 、经纪、信息技术服务等中介服务的营利性组织。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将市场中介服务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发展环境,建立健全市场中介机构规范发展机制,协调解决市场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市场中介机构监督管理职责。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 *** 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市场中介机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市场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中介服务活动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 *** 工商行政管理、税务、价格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市场中介机构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第六条 市场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开展中介服务活动,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第七条 设立市场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无须办理工商登记的,从其规定。依照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市场中介机构从事经营活动须取得相关许可的,市场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并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市场中介机构从业人员须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市场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第八条 市场中介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示营业执照、机构资质证书,公布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监督 *** 等事项。鼓励市场中介机构根据中介服务内容,利用 *** 技术手段提高服务便利性。第九条 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市场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中介服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市场中介机构等方式限定委托人选择范围。第十条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委托市场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并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 采购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选择市场中介机构。第十一条 市场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应当依法与委托人订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市场中介机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中介服务行业组织可以制定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第十二条 服务时限由市场中介机构作出承诺或者与委托人约定。市场中介机构应当优化服务流程,在承诺期限、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第十三条 市场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属于 *** 指导价或者 *** 定价管理的,应当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应当按照明示或者双方约定的价格收费。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以下简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具有行业、技术垄断性质或者市场竞争不充分的,其收费纳入本省定价目录,实行 *** 指导价或者 *** 定价。必要时,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有关市场中介机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采取约谈、建议、警示等方式进行行政指导,引导、促进市场中介机构合理收费。第十四条 市场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出具虚假报告、证明等材料;(二)采取欺诈、胁迫、贿赂、串通等非法手段,损害委托人或者他人利益;(三)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或者利用执业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四)强行或者变相强行推销商品、提供服务;(五)提供、泄露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信息、资料;(六)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七)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我要去证券公司上班,可是我开户炒股了,怎么办

可以 *** 给亲人,只要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直接持有、买卖股票就可以。

《证券法》之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证券法》之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证券经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其中之一条就是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扩展资料:

2017年5月,浙江证监局下发通知,因浙商证券在防范员工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代客操作等方面,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合规管理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浙江证监局要求,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要对公司全体员工是否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并整治,于2017年5月31日前向浙江证监局提交检查和整改报告。

浙商证券江苏分公司员工苏海明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从事经纪业务营销活动过程中,存在私下接受多名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行为。浙江证监局认为,浙商证券对客户金光华的异常交易监控预警信息处理不到位,客户回访工作未能起到及时发现并纠正员工违法违规行为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屡见券商员工违规炒股被罚用老婆账户的注意了

浙江遭遇反倾销的例子

1.浙江温岭制鞋企业首次反倾销应诉获胜

中广网杭州8月18日消息(记者陈瑜艳 通讯员王文婷)经过一年多的反复调查,欧盟日前正式裁定我国劳保鞋出口反倾销案绝对胜诉,位于浙江温岭泽国镇的浙江喜来登鞋业作为应诉方之一取得了满意的结果。浙江温岭制鞋企业首次应诉反倾销调查圆满收场。

去年6月间,欧委会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从我国进口的两个税则号下的劳保鞋正式开始反倾销调查,浙江喜来登鞋业也涉及此案,如果调查确认有反倾销行为,那么该企业五年内的损失将超过5000万元。

对欧盟反倾销应诉工作,浙江温岭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当月,温岭市外贸局、温岭市工业经济局和温岭市鞋革业商会就邀请了北京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来温岭为出口企业作反倾销培训和现场指导,并组织22家鞋企赴温州参加由商务部主办的“应对欧盟劳保鞋反倾销协调培训会”,及时了解掌握应对反倾销的各种程序规定和技巧。喜来登鞋业正是期间在律师指导下开始了应诉工作。

浙江温岭市外贸局领导在总结这一案例时认为,喜来登鞋业反倾销胜诉的事例再次启示温岭企业家们,企业是应诉的主体, *** 是胜诉的保障,协会(商会)是应诉的桥梁,而专业的律师是胜诉的关键。正是这四方面的成功联动实现了这起中国反倾销史上难得的以“无损害”结果胜诉的成功案例

2.浙江13家罐头企业应对反倾销

浙江是橘子罐头生产大省,占全国产量的80%,全世界产量的70%,对欧盟的出口量也在全国各省份中居于首位。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自中国的橘子罐头进行反倾销调查。目前,浙江省已有13家企业正在积极和律师沟通,准备应诉。

西班牙又发难

浙江市场导报记者从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了解到,此次反倾销调查是由橘子罐头大国西班牙提请欧盟实施的。今年9月中旬,西班牙加工水果蔬菜国际联合会代表欧共体百分之百柑橘类水果生产量的生产商,向欧委会提出申诉,指控从中国进口的 *** 或保藏的柑橘属水果对欧共体倾销,并给共同体产业造成实质损害。10月20日,欧委会对从中国进口的 *** 或保藏的柑橘属水果发起反倾销程序立案。

其实,自2004年4月至今,同样是应西班牙企业的申请,欧盟一直对进口橘子罐头实施保障措施(关税配额)。在此期间,出口超过限定配额要缴纳每吨301欧元的从量税。为什么每次发难的都是西班牙,这难道只是偶然的巧合?

数据显示,欧盟市场的柑橘罐头年销量近10万吨,过去这个市场基本被西班牙垄断。但是近年来,凭借丰富的优质原料和极具竞争力的劳动力资源,中国橘子罐头在欧盟市场异军突起,西班牙的垄断地位已经风光不再。据我国海关统计,我国对欧出口橘子罐头去年为4401.4227万美元,今年1—8月为3989.2093万美元。浙江、湖南、福建、湖北是我国柑橘罐头生产和出口大省。

浙企积极应诉

“我们应诉,除了争取2000多吨的欧盟市场份额,还为了给全国同行争口气。”黄岩之一罐头食品厂厂长吴永进说。

橘子罐头是名副其实的劳动密集型产业,2000吨产品,涉及三四千名工人的生计。不过,作为全国罐头行业的老大,2000多吨橘子罐头只占黄岩之一罐头食品厂全年橘子罐头出口量的十分之一。少了这十分之一的市场,黄岩之一罐头食品厂仍然可以活得很好,不过,正如吴永进厂长所说,在WTO框架下,有道理就要尽力争取,不能不明不白就退出欧盟市场。

与此同时,受浙江巨大实业有限公司聘请的北京国纲律师事务所4名律师也来到衢州,开始为“巨大”应诉欧盟橘子罐头反倾销做准备。浙江巨大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巨林告诉记者,“在WTO框架下,应对国际反倾销诉讼责无旁贷,这也是中国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把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契机。”

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应对反倾销调查,有两方面的对策,一是行业组织提出抗辩意见,二是企业积极应诉。目前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已经接受委托,打算提起抗辩。不过,“行业抗辩成功的案例有是有的,但不太多。企业应诉后,有可能胜诉,也有可能败诉。但如果要保住欧盟市场,惟一的出路就是应诉。应诉一旦成功,关税就可大大降低;而不应诉的话,到时候更大的关税率(有可能达到百分之几百)肯定将落到你的头上。”

3.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10月13日,温州上市企业——华峰氨纶的股价突然扭转颓势,止跌回升,收盘价报9.78元,比前日大涨4.71%。就在这一天,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潘基础得知,商务部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中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氨纶作出反倾销终裁,即日起将对之征收0%至61%不等的反倾销税,为期5年。

这场由浙江华峰氨纶、绍兴龙山氨纶和山东烟台氨纶牵头提起、历时两年半的反倾销诉讼终于以我方的胜利而划上圆满的句号,我国大陆地区的氨纶企业争取到了宝贵的5年“保护期”。

在赚钱的时候就开始准备反倾销

氨纶,一种合成弹性纤维,主要用于高级休闲服、游泳衣、运动装、针织衫、内衣裤、袜子、医用绑带等领域。

作为一种高档纺织基础原料,氨纶价格曾一度“高高在上”:1吨普通氨纶的价格曾高达20多万元。我国的氨纶工业起步较晚,很多产品产业化不到10年。而国外这一产业早已趋于饱和状态,急于向外扩张。2001年以后,随着国内氨纶市场需求急增,进口开始急剧增加。

资料显示,进口氨纶2001年不足1.6万吨,2004年增至近3.6万吨;产品价格也从2001年的6427美元/吨,降至2004年的5513美元/吨。

然而在2003年,大多数行业内企业还没有意识到危机。当时生产一吨氨纶利润能达到1.5万元,许多企业都在加大投资,新上项目。

2003年下半年的一次行业会议上,一位企业代表提出了氨纶反倾销的问题。这位代表就是绍兴龙山氨纶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斌。

“我曾经参与过涤纶和聚酯切片反倾销的工作,知道反倾销诉讼从提出到受理,需要一年的调查期,而从受理到作出初裁又需要一年,再过半年才可作出终裁。”李斌回忆说,“虽然这个行业当时还是黄金时期,但是利润快速下滑的趋势已经可见,必须打提前量才能赢得主动。”

李斌的想法与中国化纤工业协会不谋而合。由于协会之前一直对重点行业进出口情况进行跟踪,掌握了一定的证据,不久,由行业协会牵头组织相关材料,氨纶反倾销正式提上日程。

不出李斌所料,就在2004年,由于受到进口氨纶的巨大冲击,氨纶价格和利润都一跌再跌,几乎无利可图,而2005年氨纶行业整体步入低谷。2005年4月13日,商务部正式予以立案调查。

“为什么等到日子过不下去了才想到反倾销?只要受到了损害,我们就可以利用规则,让痛苦的时间缩短一点,”这是李斌总结出来的经验。

如何保护产业安全,中间有许多学问

据了解,我国的氨纶产业投资规模已经达到了200多亿元。这场及时的胜利,保护了我国还处于“幼稚期”的氨纶行业的产业安全,同时,对于其他行业也具有示范效应。

“温州的企业经常遭到国外的反倾销,这是我们之一次对外反倾销取得胜利。”潘基础颇为自豪地说,“反倾销,是国际贸易中经常被利用的一个手段,我们也应当利用好它,维护企业、行业的正当权利。”

“在这起案子中,中国化纤工业协会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 该起反倾销案的北京市博恒律师事务所贺律师介绍,“在反倾销的案件中,国内的企业往往是竞争对手,如果由企业自己组织,很可能因为费用的问题、谁主导的问题,最后不欢而散。还有一些企业觉得事情多、程序烦,不愿意担责任,别人赢了,就搭便车。而化纤协会不但在企业中做好组织和协调,而且作为集体向商务部反映情况,无疑更有分量。”

“博恒”的贺律师表示,韩国作为出口导向型国家,在中国之前就遭受过欧美的反倾销“轰炸”,他们在应诉方面已经非常有经验,因此,这次韩国应诉企业最后被征收的反倾销税就比较低。这也提醒我们的企业,无论是提起反倾销还是应对反倾销,都要精通国际规则,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4.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3月3日代表国内电解电容器纸产业向商务部提交了反倾销调查申请,请求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决定自2006年4月1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详见2006年4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公告)。

2006年10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80号公告,公布了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案的初裁决定,认定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存在倾销,并由此对中国的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详见2006年10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公告)。根据初裁决定,自2006年10月2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的电解电容器纸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15%—40.83%)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2007年4月17日,商务部发布2007年第30号公告,对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调查作出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存在倾销,对我国电解电容器纸产业造成实质损害。

电解电容器纸是公司的主导产品,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2004年和2005年电解电容器纸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0.01%和62.23%,受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倾销的影响,电解电容器纸的盈利能力逐年下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严重影响,2006年,电解电容器纸实现销售收入17,310.89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54.34%。商务部的终裁决定,将有利于公司主导产品电解电容器纸的市场开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现将有关商务部最终裁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最终裁定

经过调查,商务部最终裁定,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存在倾销,中国电解电容器纸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7年4月1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征收反倾销税。

征收反倾销税的产品为电解电容器纸(未经浸渍或涂布电解质),也称电解电容器原纸;英文名称为:paper for electrolytic capacitor。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48059110。

电解电容器纸是每平方米重量在150克及以下的一种特种纸,一般用于电解电容器中吸附电解液的基础材料,并与电解液一起构成电解电容器的阴极。

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1、日本高度纸工业株式会社(NIPPON KODOSHI CORPORATION) 22%

2、大福制纸株式会社(Daifuku Seishi Co.,Ltd.)15%

3、其他日本公司(All Others)40.83%

三、征收反倾销税的 ***

自2007年4月1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的电解电容器纸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四、反倾销税的追溯征收

对自2006年10月20日起至本决定公告之日止,有关进口经营者依初裁决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所提供的保证金,按终裁所确定的征收反倾销税的商品范围和反倾销税税率计征并转为反倾销税,并按相应的增值税税率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在此期间有关进口经营者所提供的保证金超出反倾销税和与之相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部分,海关予以退还,不足部分则不再补征。

对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之日前,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不再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五、征收反倾销税的期限

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07年4月18日起5年。

六、新出口商复审

对于上述国家在调查期内未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被调查产品的新出口经营者,符合条件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商务部书面申请新出口商复审。

七、期中复审

在征收反倾销税期间,有关利害关系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商务部书面申请期中复审。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对本案终裁决定及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不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8日

5.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欧盟于2000年6月对本公司展开反倾销调查,并于2000年8月8 日通知本公司,认为本公司存在国家项目补助等原因, 不给予本公司市场经济地位 该事项已于 2000年8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公司经过半年多的积极应诉,现欧盟初步裁定,对本公司生产的一体化电子节能灯产品的欧盟进口商加征35.4% 的惩罚性关税,这将使本产品出口欧盟造成极大困难。2000年度本公司生产的一体化电子节能灯出口欧盟市场的销售收入占公司销售收入总额的10%左右, 该项裁定可能对本公司2001年度利润产生影响。目前,公司正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抗辩,欧盟的正式裁定结果将于2001年8月份公布。----2001年2月27日

6.杭州宝晶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公司

杭州宝晶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0年,出口从2003年开始起步,酒石酸的销售量和出口量均占国内该产品的三分之一。面对欧盟于2004年10月正式提出针对我国酒石酸的反倾销调查,宝晶公司全力投入到应诉中。2006年1月,欧盟宣布了对华酒石酸的反倾销案的最终裁决,宝晶公司获得了国内唯一的零税率待遇。回顾这次反倾销的过程,宝晶公司采取了以下六个方面的积极行动,这些行动对于我国其他企业应对反倾销也具有借鉴意义。一是面对反倾销起诉,涉及企业要作出坚决的应诉决定;二是企业经营要有规范的财务管理;三是应诉一定要聘请有经验的资深律师 *** ;四是企业要依靠国家、地方 *** 和行业中介组织三种力量,开始要 *** 联络,应诉则必须由企业直接面对;五是对外贸易要科学管理,避免出口产品底价竞争造成倾销;六是要动员进口商主动“游说”进口国的有关反倾销仲裁的组织和 *** ,加强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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